根据《云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农村致富带头人培养工作的通知》(云乡振发〔2023〕30号)工作安排,经个人申报,村“两委”、驻村工作队组织考察,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县农业农村局会同有关部门综合评定,拟同意认定李银春等12位(具体名单附后,排名不分先后)为洱源县农村致富带头人,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11月15日至11月21日)。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洱源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人:张诗雨 电话:0872-5123624
洱源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