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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州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

  • 洱源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06日
  • 来源:州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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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日下午,大理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集中发布我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展情况,通报一批大理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典型案例,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会重点通报了我州专项斗争工作取得的六个方面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履行政治责任

我州从20181月中央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围绕“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和“一年打击遏制、两年深挖根治、三年长效长治”的工作要求,及时成立了由州委书记、州长任“双组长”,分管政法的党政领导为副组长,州纪委监委、州委组织部、州委宣传部、州委政法委等34个部门组成的大理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持续保持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高压态势。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文件,高位组织推动,高压打击侦办。逐级签订责任书,立下军令状,真正做到出重拳、零容忍、全覆盖,深入推进全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

二、坚持依法严惩,实施严厉打击

各县市、各部门聚焦目标要求,狠抓线索排查,对各级督办的重大案件高度重视、齐抓共管,采用上提一级、异地用警等办法,法院、检察院提前介入,强化会商研判,促进侦查、起诉、审判有机衔接,确保依法及时惩处。各级公安机关做到线索摸排拉网式、无死角、滚动排査,围绕十二类打击重点,积极运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全方位开展集中排查,切实加强对重点地区、行业、领域涉黑涉恶情况明察暗访,加强对近年来信访、治安、职务犯罪等案件梳理串并。州级政法部门联合制定了《大理州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快侦快捕快诉快审工作机制》,对已査实的涉黑涉恶线索集中攻坚、集中收网,快捕快诉、快审快判,尽快取得战果。

截至2019325日,全州公安机关共摸排接报涉黑涉恶类犯罪线索500余条,全州共打掉25个涉黑涉恶团伙(其中涉黑团伙4个,涉恶团伙21个)。共抓获犯罪嫌疑人669人。全州检察机关对涉黑涉恶案件坚持件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56420人,批捕362人;受理移送审査起诉涉黑涉恶案件38424人,提起公诉31351人。依法批捕公诉了公安部挂牌督办的“115”专案等一批重特大涉黑涉恶案件。公安机关成功侦办祥云县“727”李某、韩某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的办理社会反响强烈,百姓拍手称快。公安部督办的“115”邓某某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省州市县形成强大合力,一举打掉了以邓某某为首的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75人。全州审判机关共受理审涉黑涉恶案件29件,涉案人数390人,审结17件,判处被告人212人,受理二审涉黑涉恶案件10件,涉案人数149人,审结9件,判处被告人138人。

三、强化综合治理,实现标本兼治

坚持从破获案件入手,从乱象丛生的重点行业、领域入手,把行业监管、固本强基和基层治理落到实处,实现治标与治本有机统一。加强对娱乐场所、征地拆迁、建筑施工、洱海保护、脱贫攻坚、矿产土地资源、交通运输、旅游市场、民间借贷、边境贸易、集贸市场等重点行业、领域的日常监管。

从群众最关心的治安问题入手,先后组织多次严打整治,集中统一开展扫黄禁毒、缉枪治爆等专项行动,对影响稳定、危害民生的各类违法犯罪实施精准打击,全方位挤压黑恶犯罪的生存空间,使之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四、突出工作重点,强化“破网打伞”

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打击职务犯罪结合起来、与纯洁队伍建设结合,有伞必挖,逢伞必打。对2017年以来全州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大排査,由专人负责收集管理问题线索,制定工作台账,定期对账销号,确保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规范管理。州纪委监委坚持定期分析研判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对反映涉黑涉恶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线索一律实行提级优先办理。紧盯基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是否存在党组织软弱涣散,权力运行监督和社会治理是否存在薄弱环节;紧盯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是否存在直接参与涉黑活动的问题。

截止2019325日,纪检监察机关共收到反映涉黑涉恶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169件,排查处置169件,正在办理58件。其中涉黑涉恶转立案14件,已办结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人。开展专项斗争以来,共查处涉嫌“保护伞”案件3件。

五、夯实基层基础,深化组织建设

全面建强基层战斗堡垒,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切实补齐容易被黑恶势力侵蚀的短板和弱项。结合扫黑除恶、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中心工作,选派驻村第一书记541到贫困村,进一步充实了基层力量,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了有力支持。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大理州关于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对各类党支部按“先进”“中间”“后进”3个等次进行分类定级,有针对性地制定整顿方案,全州对119个行政村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进行整顿。建立村(社区)干部任职资格联审和县级备案管理制度,审査出70名不符合条件的村(社区)“两委”成员,目前已全部清理。

截止21019325日,全州累计排查出“村霸”和慵懒滑贪“四类村官”共215名,排查出涉黑涉恶基层党员、干部共14名,并进行处置。全面实施农村“领头雁”培养工程,扎实开展行政村党组织书记分析研判,对不称职、不胜任现职的22党总支书记/党支部书记进行撤换。构建起以基层党建为统领,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增强城乡基层对涉黑涉恶问题的“免疫力”。

六、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精准施策

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按照3年为期的总体部署,抽调专门力量负责扫黑除恶办公室日常工作,大力整合资源、配强力量、完善机制,形成实体化运作的工作班子切实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建立健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机制。自觉根据专项斗争形势发展,研究好阶段性的“施工图”,按照“一问题两清单”工作机制,即把查找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交办到责任单位,指定责任人,规定时限落实责任清单,挂图作战、对账销号,确保每个阶段都有主攻方向和重点任务,有步骤、有重点地掀起一波又一波的攻势,依法有力精准打击黑恶势力犯罪。

扫黑除恶一年多来,一批批横行社会的黑恶势力依法受到严厉惩处,人民群众拍手称快。全州2018年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为9372%,高于全省综合满意率9267%的一点零五个百分点位列全省第5位,执法满意度为9276%,位列全省第6位。扫黑除恶打出了声威,确保了一方平安稳定,全国“长安杯”在神奇美丽的苍山洱海间熠熠生辉。

当前,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已进驻云南省开展扫黑除恶督导工作,根据安排将下沉各州市督导。在下一步工作中,全州各级各部门要把自觉支持配合督导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上来,严格落实督导要求,自觉诚恳接受督导,全力支持配合保障好中央督导组开展工作,坚持边督边改、立行立改,保持严打不减势,除恶不动摇,治乱不放松,不获全胜决不收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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