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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应如何处置?

  • 洱源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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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应按规定的地点、时间,按分类要求倒入垃圾容器或者指定的生活垃圾场所。废旧家具等大件废弃物应当放在指定的收集场所,不要随意投放。所有单位和居民应当维护环境卫生,不要乱倒、乱丢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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