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编制洱源县邓川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开展情况;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统计数据时间段: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报告公布的方式: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获取本报告联系方式:0872—5384778。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在县人民政府的指导下,邓川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在洱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了以下事项:一是按时公开园区管委会年度预算、决算情况;二是按要求公开了园区党工委巡察整改情况;三是公开了《洱源县邓川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信息公开指南》及洱源县邓川工业园区管委会内设机构、职能职责及领导分工等情况。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通过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中的(一)(五)(六)(八)(九)项,因管委会没有行政审批、执法权力,年内未制定过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没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无政府集中采购事项,所以未公开过与此有关的内容。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年内,管委会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年内,管委会没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贯彻落实不到位。下一步改进措施:下一步,管委会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认真落实好日常的公开工作,由管委会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分管领导加强政策文件的学习及对该项工作的研究部署,主要领导定期听取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更新情况;
已于2019年10月18日在洱源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洱源县邓川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信息公开指南》及洱源县邓川工业园区管委会内设机构、职能职责及领导分工。
2.《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大政办通〔2018〕85号)开展情况;
此项内容不属于我单位信息公开范畴。
3.《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大政办发〔2018〕99号)开展情况;
根据《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以及县政办梳理的应公布而未公布的项目明细表。园区应公布的项目有两个,但这两个项目不符合公布的要求,由于该两个项目为企业自行实施,且园区管委会职责是做好项目跟踪服务,并无项目审批权,未参加项目招投标、施工等过程,没有相关文件资料,故这两个项目无法进行政务公开。该情况已向县政府汇报。
4.《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大政办发〔2018〕100号)开展情况;
此项内容不属于我单位信息公开范畴。
5. 列为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法定时限内(20个工作日)公开执行情况。
我单位没有此方面的事项。
七、附件
洱源县邓川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洱源县邓川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