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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2-13   浏览次数:   【字体:

2016 年我县按照省、州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深入贯彻《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2016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为目标,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服务民生、改善民生、保障民生为重点创新公开载体,拓展公开领域,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

(一)全面推进权责清单公开,推行各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工作,洱源县推行县级政府部门和镇乡人民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以下简称权责清单)工作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严格程序,完成权责清单审核和公布工作。实施动态管理,截至目前,通过对全县31个县级部门、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以及9个镇乡的职权全面梳理,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和其他行政职权等10类行政职权共计6431项,通过云南省机构编制网权责清单发布平台和洱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二)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围绕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公开随机抽查、检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布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实行“阳光执法“。具有市场监管职责的部门和单位要及时依法公开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卫生防疫、食品药品、住房建设、城乡规划、国土资源、产品质量、知识产权、社会信用、交通运输、旅游市场等方面的监管执法信息。

(三)推进政务服务公开,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简政放权,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根据国务院、省、州相关文件要求对上级政府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及时衔接、无缝对接,确保落实到位,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事项。自2013年底牵头部门划转到编办以来,共承接行政审批事项155项,取消79项,调整10项。加快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由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逐步实现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察。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州级主管部门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年内制定完善具体办法,全面公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服务指南,实现办事全过程公开透明、可追溯、可核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二、围绕经济发展推进公开

(一)持续推进经济社会政策公开。县政府主管部门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发布协调、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考核评议、年度报告、责任追究、新闻发言人等基本工作制度,建立健全舆情收集和回应、主动发布、专家解读、沟通协调等工作机制。同时,加强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的研究、总结,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并严格执行。县政府及法制局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情况分析,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典型案例的收集和研究,通过组织培训或编印案例等形式,切实提高各级行政机关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的水平。将依申请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培训、调研工作重点。

(二)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公开。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试点情况公开,着力公开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试点内容,明确政府发挥作用的职责边界,落实市场主体自主权。试点过程中,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调整事项、依据和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方便公众查阅。负面清单调整时,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 相结合的决策机制。

(三)强化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2016年实施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任务数为2000户,投资3.94亿元,分为棚户区居民住房改造(拆除新建、改(扩、翻)建)和与棚户区改造息息相关的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分为玉湖、九台、永联、鹅墩四个片区(涉及13个城中村、24个机关企事业单位住户)。洱源县2016年城市棚户区改造2000户项目已编制《洱源县2016年棚户区改造专项规划》和《洱源县“十三五”棚户区改造规划》,已完成“三调”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同时,进行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专项基金申报工作。

根据流域产业经济发展现状,综合考虑产业发展带来的各方面影响,坚持“保护优先、合理有序、适度开发”的原则,实行控制性、优化性、生态性的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开发措施,探索产业结构调整模式。加强城镇和农村“两污”处理能力建设,全面控制流域“两污”开展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同时以农村“两污”为重点,采用“整村推进、连片治理”的思路,充分整合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和农村分散式污水处理系统,对城镇和农村生活污水进行全面治理。以“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流域垃圾收集清运处理体系。实施万亩湿地建设,构建重点子流域低污染水净化体系

“十三五”期间,通过对洱海流域万亩湿地的建设与保护,并结合流域其它低污染水处理工程,初步建立洱海流域低污染水净化系统,重点子流域低污染水得到系统净化。

(四)深化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公共资源交易坚持“公开交易、公平竞争、公正执法”的原则。坚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与交易分离,实行“统一进场、管办分离、规则主导、全程监管”的运行模式,实现了国有土地使用权、矿业权、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处置和建设工程各种公共资源进中心交易,努力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做好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机构信息,法律法规,工作动态,招投标信息和其他信息等,强化监管,确保项目资金安全运行。截至1231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接受办件数326项,交易项目296项,交易金额81172万元。收取保证金2495笔,金额13304万元;其中工程建设项目交易项目143项,中标金额47456万元,节约资金774万元;政府采购项目交易项目141项,中标金额23427万元,节约资金1712万元;国有土地项目交易项目9项,成交金额10001万元,溢价值460万元;国有资产交易项目3项,成交金额288万元,资产增值额10万元。

三、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

(一)大力公开脱贫攻坚信息。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扶贫政策、扶贫资金、通过一系列的帮扶措施和三轮“回头看”,全县共剔除3631376人,脱贫320513149人,新进入20616259人,返贫2886人。全县还有建档立卡贫困户429015002人,其中因病致贫5751990人、因残致贫4471279人、因学致贫205805人、因灾致贫37134人、缺土地致贫36131人、缺水致贫41154人、缺技术致贫3391284人、缺劳动力致贫6442135人、缺资金致贫13004875人、交通条件落后致贫2891014人、自身发展动力不足致贫3541137人、其它原因致贫2364人。低保户与建档立卡户“两户合一” 18925704人,分别占建档立卡户数和人数的44.1%38.02%,切实做到“把最贫困的群众找出来,用最好的政策来扶持”。按照“保基本、突重点、分年度、促入住”的要求,分两批总共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及政府兜底建新房286711106人(建档立卡20417835人,非建档立卡8263271人),其中,纳入省州“三年行动计划”的易地扶贫搬迁8503408人(建档立卡户4501789人,非建档立卡户4001619人)12月底将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县级筹措资金的易地扶贫搬迁16106738人(建档立卡户12755268人,非建档立卡户3351470人)和政府兜底住新房407960人将在春节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两批易地扶贫搬迁共实施45个安置点,涉及9镇乡32个行政村,计划总投资4.63亿元,目前到位资金3.02亿元,已下拨资金2.6亿元。截至目前,易地扶贫搬迁及政府兜底建新房2867户全面开工,已完工1890户,入住351户,其余正抓紧建设和扫尾,累计完成投资4.5亿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1.5亿元,建房3亿元)。结合安置点实际,采取县级挂钩单位干部结对包户,实行点对点服务,做到“人盯人、干部盯农户”,有效推进易地扶贫搬迁的各项工作。

(二)大力公开社会救助信息。细化公开城乡低保、特困人 员供养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信息。全面实行救 助实施过程公开,加大救助对象人数、救助标准、补助水平和资金支出等信息的公开力度。其中,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方面,重点公开城乡低保对象人数、特困人员人数、低保标准、补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医疗救助方面,重点公开救助对象的人次数、资金支出等情况;临时救助方面,重点公开救助对象的户次数、救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同时,做好减灾救灾信息公开,认真做好灾后恢复重建等有关信息公开,定期发布全州核定灾情、救灾工作进展、救灾资金物资调拨使用等情况。

(三)大力公开就业创业信息。加大促进就业创业政策、措 施的公开力度,全面公开众创、众包、众扶、众筹政策措施,推 动公开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等信息,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做好集中展示。加强考录招聘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发布公务员考录、公务员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军转干部安置等方面信息,加强面向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就业专项活动的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就业供求信息,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信息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的发布工作,扩大就业信息 服务的受众面。

(四)大力公开教育卫生领域信息。加大高校自主选拔录取、 保送生、艺术特长生和高水平运动员等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录取的 公示力度。做好云南教育督导报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反馈意见、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 作进展和实施成效等公开工作。推动州属高校财务信息公开。推进义务教育划片工作程序、内容、结果,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入学流程、证件要求和办理方式公开。及时发布分级诊疗、全面放开二孩等卫生计生重大政策、解读和进展 情况。推动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健全公开目录。公开全县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汇编。加强法定传染病疫情及防控信息的公开。做好涉及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以及食品安全风险评 估结果等公开工作。

四、围绕助力政府建设推进公开

(一)积极推进决策公开。健全完善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政府认真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对社会关 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开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有关信息,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推行医疗卫生、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社会保障等重大民生决策 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并以适当方式公开调查结果、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

(二)深化政府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根据决算公开相关要求,我县在部门决算批复20日内完成了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的公开工作。全县68个部门完成公开,洱源县人民武装部因为涉密部门,未公开决算。公开时间为:2016819日至2016830日。公开形式为:统一在洱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部门决算公开专栏作公开。公开的内容统一按照上级财政部门下发的公开说明参考模板和公开表格参考格式,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细化至项级,并公开到经济分类科目数据,“三公”经费公开到实物量。部门决算公开数68条,部门“三公”经费公开数63条。

五、围绕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

(一)我县在政府门户上设置了政策解读栏目,按照政策文件、解读方案与解读材料 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三同步”要求,健全政策解读 工作机制;对出台的重要政策,牵头起草部门要将文件起草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我县严格执行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报送督查制度,每月,每半年,每年及时向州政府自身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报送政策解读工作情况统计表。完善机制,强化政策解读栏目管理。县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强对政府网站的管理。

(二)回应社会关切。按照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完善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对复杂疑难申请,答复时应征求法制部门意见。依申请公开办理过程中的有关资料(包括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受理回执、内部呈批单、征求第三方意见情况、答复函、邮寄答复函的挂号信收据等),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要求及时归档备查。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渠道,建立健全网上申请、当面申请、传真申请、信函申请等多种申请渠道,明确具体负责人员和部门。加强对申请人信息的保护,申请平台未对申请人信息进行有关保护性设置的,要立即研究整改。

六、增强公开实效,强化能力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体制,明确责任,上下联动,确 保落实。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各级政府及其部 门办公室主管政务公开职能,2016 年底前完成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整合工作,明确独立工作机构,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

(二)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出台我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要点 和实施方案,各级各部门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提高认识,增强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对于促进政府依法行政,维护国家法治统一,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进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县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重要性的认识。一是要增强法治观念,加强法制工作领导,认真研究工作措施,明确职责要求,确保规范性文件管理和备案审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执行。

(三)夯实平台建设。坚持完善听证、公示制度,进一步落实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截至1231日,完成重点工作通报75项,重要事项公示195努力打造96128政务专线品牌,创新服务方式,认真聆听人民群众政务咨询、提供便捷的政务服务工作,帮助群众排忧解难,确保“有事找政府,请拨96128”深入人心。认真强化政务微博运用,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依靠群众积极支持和广泛参与,畅通政府和群众互动渠道,及时主动掌握舆情,充分发挥政务微博在“解民困、集民意、汇民智”方面的重要作用,切实提高政务服务的社会效益,提升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四)开展业务培训。根据上级部门的统一要求,安排全县各部门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具体负责人员和负责部门,加强对申请人信息的保护。五是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每年开展 1 次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和 《 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 情况督促检查,组织开展 1 次政府信息公开规章制度学习活动,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定的培训力度。县政府及法制局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情况分析,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典型案例的收集和研究,通过组织培训或编印案例等形式,切实提高各级行政机关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的水平。将依申请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培训、调研工作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