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县长
李新奇
我的分工:
负责县人民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和改革、财政、应急管理、统计、税务、金融、工信和科技、保险、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商务、招商引资、消防、电力、救灾等工作。 分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能源局)、县财政局(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县政府金融办)、县工业信息和科技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统计局、县商务局、县投资促进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县国有粮食购销公司、邓川工业园区工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协助县长分管云南洱源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县审计局。 联系县人大、县委政研室、县人武部、县税务局、国家统计局洱源调查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洱源管理部、县供电局、县武警中队、预备役二营和县人民银行、县农发行、县农行、县建行、洱源农村商业银行、洱源长江村镇银行、县财产保险公司、县人寿保险公司、县太平洋保险公司、县大地保险公司、县平安保险公司、县阳光保险公司、县诚泰保险公司、县泰康保险公司等金融保险企业。
我的简历:
李新奇,男,白族,1975年2月生,云南剑川人,云南省委党校本科学历,199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4年10月参加工作。
1994.10—1995.12 剑川县沙溪镇沙坪村文书
1996.01—1997.06 剑川县沙溪镇沙坪村村长
1997.07—1999.11 剑川县沙溪镇东南村村长
1999.12—2001.11 剑川县象图乡组织干事、团委书记
2001.12—2007.06 剑川县弥沙乡副乡长
2007.07—2007.12 剑川县弥沙乡党委副书记、代理乡长
2008.01—2011.03 剑川县弥沙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2011.04—2013.02 剑川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2013.02—2021.12 剑川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2021.12—今 洱源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县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