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能职责
第一条⠂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8〕46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理州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云厅字〔2019〕11号)和《中共大理州委办公室、大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洱源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大办发〔2019〕13号)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洱源县交通运输局是洱源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洱源县交通运输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交通运输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拟订全县交通运输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专项规划、协调综合运输计划,协助做好邮政管理有关工作;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负责全县交通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的监督和管理。
(二)拟定全县公路、水路、铁路、民航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统筹衔接邮政行业规划,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三)承担全县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拟订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技术标准、营运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公共汽车、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和交通行政、许可审批工作,负责路政管理依法保护公路路产路权,负责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
(四)负责权限范围内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在遇到防汛抗灾、军事行动等紧急和其它特殊任务时,对所属公路进行抢险保通工作。
(五)承担公路运输、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组织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的维护、管理。
(六)负责公路、水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和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协调重点物资运输、紧急客货运输和防汛抗旱工作;负责公路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七)负责对直属事业、企业单位的行业行风等管理,加强交通系统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抓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党员、干部、职工的教育工作。负责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的人事、职称、培训等管理工作。
(八)负责交通战备管理工作;规划县内国防交通网路布局,编制与指导实施国防交通建设计划;拟订全县国防交通保障计划;承办上级国防交通主管机构其他职责。
(九)职能转变。将发展和改革局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专项规划职责、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的协调综合运输计划职责、县农业局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划入交通运输局。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班子成员
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士元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闻灼超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宏
局党组成员 梁中文
副局长 张廷鹤
副局长 罗四代
县地方公路管理段段长 周灿兵
三、内设股室及下设机构
(一)内设股室7个:办公室、规划统计股、安全运输管理股(加挂交通战备办公室牌子)、路政管理政策法规股(加挂洱源县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大队牌子)、基本建设管理股、地方海事处、铁路民航股
(二)下属事业单位2个:洱源县地方公路管理段(加挂洱源县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洱源县船舶管理服务所。
四、办公地点
洱源县交通运输局详细地址:
洱源县茈碧湖镇腾飞路24号,联系电话:0872-5123102
⠂ ⠂ 五、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72-5123102
邮政编码:671200
负责人:李士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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