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0年3月,洱源县地震办公室成立,编制1人,1975年开始编制增至3人。后机构曾改称“洱源县地震观测站”,归县科委管理。1997年1月,机构升格为直属县人民政府的正科级事业单位,即:洱源县地震局,编制6人。2013年8月编制增加至10人,领导职数1正、1副,不设内设机构。现目前有职工7人,其中,中级(工程师)3人,初级(助理工程师)3人,工勤人员(高级工)1人。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全局地震科技人员努力探索,积极进取,在监测预报、震害防御等防震减灾工作努力工作。
内设机构 :
洱源县地震局设2个内设机构。(关于内设机构属报批方案内容)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政务和保障服务工作,协调单位内外关系,承担文秘、信息、机要、档案、会务、保密、财务、人事、信访、工会、党建、收发、接待、后勤等工作。
(二)技术业务股。负责全县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开展震情跟踪监视和震情会商,提出地震预测意见;管理全县地震监测台网,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负责地震群测群防工作,承担“三网一员”建设及地震宏微观异常核实上报;开展防震减灾科学技术研究与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推进地震科学技术现代化。
负责编制防震减灾发展规划,开展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监督服务和地震安全性评价监督管理;负责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工作;参与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和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工作;参与地震灾后过渡性安置和恢复重建等相关工作。
承担地震预警和震情速报工作,负责全县地震灾害基础数据库建设管理,制定本单位地震应急预案、地震现场工作方案和地震应急准备工作方案;配合有关部门落实灾情,协助开展地震现场处置、震灾损失评估、地震烈度调查工作;参与地震舆情应急处置工作。
主要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防震减灾工作方针、政策,全面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云南省防震减灾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工作职责,监督、检查防震减灾的有关工作。
(二)拟订本地区防震减灾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县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体系建设和管理。开展震情跟踪监视和震情会商,提出地震预测意见;管理全县地震监测台网,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负责地震群测群防工作。
(四)负责震害防御工作。开展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监督服务,监督管理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参与地震灾后过渡性安置和恢复重建等相关工作。
(五)承担地震预警和震情速报工作。负责全县地震灾害基础数据库建设管理,配合有关部门落实灾情,协助开展地震现场处置、震灾损失评估、地震烈度调查工作,参与地震舆情应急处置工作。
(六)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宣传与防震减灾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高全社会的减灾意识和能力。
(七)开展防震减灾科学技术研究与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推进地震科学技术现代化。
(八)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分工:科级领导编制1正1副,局长空缺,杨锡泉副局长主持全面工作。
单位地址:洱源县茈碧湖镇宁新路东段南侧(灵杰路)
联系电话:0872—5122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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