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2015年12月,根据《洱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洱源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组建方案的通知》(洱政发〔2015〕19号)文件要求,新组建的洱源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经批准成立,为洱源县人民政府直属的正科级事业单位。
根据《洱源县深化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洱源县深化党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洱机改发〔2019〕1号)要求,洱源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更名为洱源县检验检测院,为洱源县人民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根据《中共洱源县委关于设立洱源县政府办公室等部门单位党组的通知》(洱发〔2019〕6号)规定,设立洱源县检验检测院党组。
二、主要职责
洱源县检验检测院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食品药品、农畜产品、粮油、食用水产品、食用林产品安全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
2、负责全县食品药品、农畜产品、粮油、食用水产品、食用林产品的质量安全检测。
3、依法开展食品药品、农畜产品、粮油、食用水产品、食用林产品及相关产品的监督抽验、风险监测、仲裁检验和委托检验。
4、建立辖区食品药品、农畜产品、粮油、食用水产品、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筛查检验机制(执法检查中的现场快速检测由各监管部门负责)。
5、建立辖区食品药品、农畜产品、粮油、食用水产品、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动态数据库,为全县食品药品、农畜产品、粮油、食用水产品、食用林产品安全监管提供技术支撑。
6、承办县人民政府及县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名称:洱源县检验检测院
地址:大理州洱源县茈碧湖镇腾飞路28号
办公电话:0872-5121098
传真:5121098
邮政编码:671200
三、领导分工
院长费永诚:负责院全面工作。主管:党建工作(妇女小组工作)、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文明创建、综治维稳、信访、法制建设等工作。分管院办公室工作。
副院长刘文志:负责安全生产、项目建设、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工会等工作。分管项目办、财务室。
副院长李梅松:负责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青年工作;检验检测业务工作。分管质量管理部、业务部、微生物检验中心、理化检验中心、光谱分析中心、色谱分析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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