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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机构

  • 洱源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13日
  • 来源: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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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机构

一、职能职责
    (一)贯彻国家建设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秩序责任。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县级城镇建设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贯彻落实房屋交易政策,落实住房制度改革、城镇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相关政策。
    (三)负责建设行业科研、科技推广应用,贯彻执行行业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
    (四)执行好上级制定的各类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建筑市场相关责任主体行为,规范城镇和乡村建设的责任。
    (五)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节能项目。
    (六)承担数字城市信息化建设工作。
    (七)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抗震设防等监管责任。
    (八)承担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职责。
    (九)承担城市园林绿化管理职责。
    (十)承担全县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和建设指导工作。
    (十一)组织城市防洪等战时抢险救灾和应对突发事件的有关工作。
    (十二)负责城镇供排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垃圾处理设施等基础设施的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班子成员及分工
    张沛锋  组书记局长对县委、县人民政府负责,领导并主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全面工作。负责美丽县城建设指挥部。

杨玉福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办公室、财务、疫情防控、信访、综治维稳、反恐怖、扫黑除恶、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工作。负责全县住房保障、房地产业管理、老旧小区和棚户区改造、美丽县城建设任务及城市更新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办公室、财务室、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股房地产管理,联系美丽县城指挥部、县棚户区改造指挥部

杨建军  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行维护给排水及污水处理监督管理城市建设洱海保护治理等工作。协助局长抓好右所西湖河长制、三营镇永乐村林长制以及包村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城市建设管理股供排水建设管理股洱海流域截污治污管理服务中心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组织人事、统计等工作。负责全县住建行业行政审批、建筑业管理、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消防审批及验收、法律法规执行。负责爱国卫生运动和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等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党建办公室、基本建设管理股、政策法规股、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县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站)

  党组成员、副局长兼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公共事业、环境卫生等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综合执法股公用事业管理股、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环境卫生管理

杜志舟  县园林绿化管理局局长(事业副科)主抓县城园林绿化管理工作,负责村镇建设管理、抗震防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管园林绿化管理分管村镇建设管理股园林绿化管理股联系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内设股室及下设机构

    (一)内设股室11个: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财务室、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股、基本建设管理股(洱源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城市建设管理股、村镇建设管理股、供排水建设管理股、综合执法股、公用事业管理股、园林绿化管理股,加挂洱源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牌子。

    (二)下属事业单位6个:洱源县环境卫生管理站、洱源县园林绿化管理局、洱源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洱源县洱海流域截污治污管理服务中心、洱源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洱源县房地产管理所。

四、办公地点

办公地点: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源县茈碧湖镇滨河路南段。

    五、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8:00—11:3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72-5121192

邮政编码:671200

    负责人:张沛锋

责任编辑: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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