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防震减灾工作方针、政策,全面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云南省防震减灾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工作职责,监督、检查防震减灾的有关工作。
(二)拟订本地区防震减灾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县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体系建设和管理。开展震情跟踪监视和震情会商,提出地震预测意见;管理全县地震监测台网,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负责地震群测群防工作。
(四)负责震害防御工作。开展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监督服务,监督管理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参与地震灾后过渡性安置和恢复重建等相关工作。
(五)承担地震预警和震情速报工作。负责全县地震灾害基础数据库建设管理,配合有关部门落实灾情,协助开展地震现场处置、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地震烈度调查工作,参与地震舆情应急处置工作。
(六)组织、指导和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宣传与防震减灾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高全社会的减灾意识和能力。
(七)开展防震减灾科学技术研究与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推进地震科学技术现代化。
(八)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班子成员
局党支部书记、局长 张智鹤 负责县地震局全面工作,统筹落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地震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分管监测预报股、震害防御股。
副局长 张琼 协助局长工作,分管办公室。负责财务、人事、工程项目、物资采购工作和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民族宗教、保密、工青妇、安全生产、政务服务等工作。联系生态环境保护、精神文明建设、美丽县城、爱国卫生、疫情防控、营商环境、平安建设、信访等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局长 杨锡泉 协助局长工作,负责乡村振兴工作。派驻乔后镇大树村驻村第一书记,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机构
洱源县地震局设3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编制3名,其中:主任1名)。负责机关服务保障、日常运转、会议会务、综合协调等工作。承担各类来文来电的处理及全局重大会议与公务的组织协调;负责督促重要部署、领导批示及会议决定的贯彻落实;负责政务服务、文秘、机要保密、档案、组织人事、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公务用车、综治维稳、老干部、工会、妇女、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等工作。
(二)监测预报股(编制2名,其中:股长1名)。负责全县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开展震情跟踪监视和震情会商,提出地震预测意见;管理全县地震监测台网,负责地震群测群防工作,承担“三网一员”建设及地震宏微观异常核实上报;组织震情会商、震情跟踪监视;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开展防震减灾科学技术研究与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推进地震科学技术现代化。承担地震预警和震情速报工作,负责全县地震灾害基础数据库建设管理,制定本单位地震应急预案、地震现场工作方案和地震应急准备工作方案;参与地震舆情应急处置工作。
(三)震害防御股(编制2名,其中:股长1名)。负责编制防震减灾发展规划,开展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监督服务和地震安全性评价监督管理;负责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工作;承担防震减灾法律咨询服务工作;参与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和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等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地震避难场所、应急疏散通道的规划、建设工作;参与地震灾后过渡性安置和恢复重建等相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落实灾情,协助开展地震现场处置、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地震烈度调查工作。
四、办公地址
办公地点:云南省洱源县宁新路南侧
五、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冬季11月1日—下一年2月28日8:30—12:00,14:00—18:00,其他季节3月1日—10月31日8:00—11:3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72-5122563
应急值班电话:0872-5122563
节假日值班电话:0872-5122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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