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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统计局

  • 洱源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20日
  • 来源:洱源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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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源县统计局

一、职能职责

(一)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建立并管理全县经济社会运行宏观数据库。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建立和完善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统计指标和统计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牵头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及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科技、人口、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环境、房屋、对外经济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七)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依法管理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

(九)推进统计信息搜集、处理、传输、共享、存储技术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的现代化。维护和使用以统计数据中心为枢纽的现代统计信息处理与服务平台,管理和使用统计信息网络和网上直报系统。

(十)组织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法律、法规。负责全县统计报表的管理。建立统计巡察、统计执法大检查和统计专项执法长效机制。依法查处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统计违法行为。

(十一)指导部门建立统计工作制度,加强部门统计管理,完善部门统计调查指标体系,指导部门开展统计规范化建设。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对部门统计和基层统计的考核。

(十二)组织并管理全县统计科学研究、统计人才教育、统计人才培训工作。组织并管理全县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统计部门领导干部、统计业务骨干培训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班子成员

党组书记、局长 王洁玫主持全面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紫明抽派洱海保护治理及流域转型发展驻邓川镇工作队,待抽派工作结束后再安排工作任务。

党组成员、副局长 谭流辉协助局长工作,分管综合和国民经济核算股、统计制度法规股、工业能源统计股、建筑业统计,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党组、妇女儿童等日常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副局长 苏盛海 协助局长工作,分管办公室、农村社会经济统计股、贸易与投资统计股、普查指导股、能源统计,负责财务管理、综治维稳、乡村振兴、洱海保护、计算机网络、宣传信息等工作,联系工会,完成局长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班子成员按此分工开展工作,承担起相应的工作职责,同时又要协作配合。分工协作关系如下:王洁玫—李紫明,尹春波—苏盛海。

三、内设股室

办公室、综合和国民经济核算股、农村社会经济统计股、工业和能源统计股、贸易与投资统计股、统计制度法规股(加挂洱源县统计行政执法大队牌子)、普查指导股。

四、办公地址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源县茈碧湖镇施1号。

五、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六、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671200

工作日及节假日联系电话及传真08725127948

负责人:王洁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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