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农村经济、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和生态农业的法律、法规,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战略方针和政策,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实施办法,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县科技发展规划及战略措施,研究提出科技发展的重大布局和优先发展领域的建议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县专利工作和统筹协调全县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制定专利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知识产权保护行动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实施国家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服务农村经济组织的建设与发展;服务农村家庭承包责任制和双层经营体制的稳定与完善;指导服务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土地承包经营确权颁证和土地流转;负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县农村集体经济的经营管理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四)制定全县农业产业政策,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制定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推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促进农业向布局区域化、生产专业化、产品商品化、服务社会化方向发展。 (五)编制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和生态农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区域开发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和生态农业的结构布局调整、资源配置以及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综合平衡;合理使用国家和省州下达的各项农业发展资金。 (六)制定全县农业教育培训、科技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科技成果的鉴定;协调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七)负责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生态农业建设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负责农业资源、渔业资源的保护和综合利用;依法或根据授权负责农用地、渔业水域的保护与管理;规划实施高产稳产农田基本建设。 (八)研究提出农用生产资料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计划;负责农村经济信息统计和农产品市场、农业生产情况等信息工作,做好农业信息系统建设,负责全县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的预测预报。 (九)负责农业执法,做好对农资市场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使我县农业朝着生态农业的方向发展;切实抓好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农机安全监理和渔业行政执法工作。 (十)组织协调农业部门内部改革,强化服务宗旨;发挥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研究、探索、指导创建为“三农”服务的实体和培养大批经纪人队伍,加强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 (十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发展乡镇企业、民营经济的政策;拟订全县乡镇企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引导乡镇企业合理布局和产业、产品结构调整及技术创新;研究分析乡镇企业经济运行情况;履行农产品加工管理职能,组织协调农、畜、渔产品加工与流通;研究制定县域经济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有关配套措施;负责乡镇企业统计等工作。 (十二)承办洱源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洱源县农业农村局是洱源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县畜牧兽医局、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牌子。根据洱机编〔2011〕55号文件,内设8个股室:办公室、计划财务股、科技教育和政策法规股、农村改革和农村经济指导股、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种植业管理股、乡村产业发展和乡镇企业管理股、农田建设和农业投资项目规划管理股、市场与信息化管理办公室。财政全额拨款、独立核算,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3个,其中二级预算站所9个,实行报账制站所4个。截至目前共有172人,其中公务员18人(现有编制13个),参公7人、专业技术人员131人,技术工人16人。 三、办公地址 洱源县茈碧湖镇腾飞路15号 四、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8:00—11:3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72—5127281 传真:0872-5127281 电子邮箱:eyxnyj@163.com 邮政编码:67120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