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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5251881C/2022-00259
  • 发文字号: 洱政办发 〔2021〕 63号
  • 公文种类: 通知
  • 发文机关: 洱源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1633906898000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洱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洱源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洱政办发〔2021〕63号)

  • 洱源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12日
  • 来源: 洱源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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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部门:

2021年洱源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211011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洱源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云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云政办发〔202128号)和《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大理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大政办发〔202126号)要求,结合洱源县实际,制定2021年洱源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一、严格执行公文(信息)公开属性界定

在公文公开属性界定过程中,要严格界定公文(信息)属于“此件公开发布”“此件删减后公开”“此件依申请公开”“此件不公开”4种属性中的1种,并标识在公文附注位置(即成文日期下一行居左空2字加括号标注)。除“此件依申请公开”“此件不公开”外,其余两种属性的公文(信息)正式发文20个工作日内,均要求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同时,要系统梳理本单位制定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集中统一发布,并根据立、改、废情况动态调整更新。(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具体负责)

二、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主动公开各类规划信息。按照“谁牵头编制,谁主动公开”的原则,主动公开“十四五”规划纲要和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配套政策措施等,做好本辖区、本单位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工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要开设专题或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划计划栏目,汇集发布本地区“十四五”规划纲要和其他规划,全面展示本地区规划体系,方便社会公众查询、监督。(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牵头级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主动公开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县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将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严格按照《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大政办发〔201899号)有关要求,依托云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网站和信用类专项网站等,依法依规全面、主动、及时公开有关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征收土地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施工许可信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竣工信息、项目监管信息,做到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全生命周期公开。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信息公开,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项目的基本情况及推进进度等有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将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政务公开工作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加大考核力度。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牵头;县级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主动公开财政领域信息。依法依规稳步推动地方政府债务信息主动公开,通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定期公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地方政府债券发行、项目、还本付息、重大事项、存续期管理,绩效目标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指标、财政状况等有关信息。进一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及有关报表公开。加大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财政资金直达基层有关信息,推动补贴信息公开向村和社区延伸。持续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常态化更新公开工作。依法规范政府采购信息公开。财政局牵头;县级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主动公开公共卫生领域信息。紧紧围绕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重点做好散发疫情、隔离管控、流调溯源、精准防控、冷链物流、假期人员流动、疫苗接种等信息主动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新冠感染疫情防控信息发布规范化水平。对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收集的个人信息,要采取有效措施保管并妥善处理。发布社会关注的重大政策、内容敏感的重要信息前,要加强统筹协调,在实事求是的前提下,强化政府系统内部信息整合统一步调对外发声。积极做好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健康洱源行动等工作的信息公开,加大公共卫生知识普及力度。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级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主动推进市场监管领域信息公开。主动公开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并根据调整情况及时更新,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规定要求,推进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加强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发展改革司法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牵头;级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主动推进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公开。围绕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土壤污染防治和自然生态保护、洱海保护等内容,持续加大信息公开和解读力度。及时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污染源监测、环境监管执法、核与辐射监管、突发环境事件等环境监管类信息。持续做好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情况和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公开,全面公开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等方面的信息。(州生态环境局洱源分局县洱海流域局牵头;级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主动推进民生保障领域信息公开。持续做好促进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和就业供求信息公开工作。完善各级各类学校招生考试信息公开,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政策、公办学校划片招生范围及民办学校招生计划、范围、程序和录取结果等信息公开工作,探索开展中小学信息公开事项梳理和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工作。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程序、内容、主体、渠道。加大社会救助、养老服务、保障性住房等信息公开力度。教育体育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民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级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八)主动推进重点领域统计数据公开。集中规范主动公开经济、农业、工业、服务业、财政金融、民生保障、教育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城乡建设、文化旅游、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等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统计数据,力争通过图表图解等方式多维度展现和解读。级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

(一) 加大重要政策解读力度。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围绕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统筹做好“六稳”“六保”和投资消费工作、大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抓好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不断改善人民生活品质、牢牢守住安全底线等方面出台的重大政策,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严格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各乡镇、各部门要积极推进政策文件解读常态化工作有效落实,向社会公众及时、主动、准确、全面深入宣传解读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出台的背景、目的、意义、内容和要求,为全面推动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执行营造良好氛围。(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 丰富政策解读方式与渠道。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制度,加强政策解读材料质量把关,杜绝简单罗列文件标题、照抄照搬文件等形式化解读,不断提升解读质量和水平。积极运用新闻发布会、专家访谈、图示图解、卡通动漫、短视频等多元化方式开展政策解读,让政策生动活泼、通俗易懂。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政策文件,主动靠前引导,释放权威信息,并协调主要新闻媒体、重点网站和新媒体平台转发转载,提高政策到达率和知晓率。同时,强化政策施行后解读,对政策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公众普遍存在的疑虑点和关注点,有针对性地进行跟踪解读。政策制定机关要加强政策咨询服务,积极解答政策执行机关、企业和群众的咨询,精准传达政策意图;加强对基层政策执行能力的培训,推动基层全面准确把握政策。要依托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和政府网站,设立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口,积极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号答”“一站式”的政策咨询服务,更好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积极回应关切。健全完善有关部门间沟通、协调联动机制和政务舆情监测、研判、回应流程,充分运用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政府网站留言板、政务新媒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等渠道,及时发现社会热点,围绕政务舆情背后的实际问题,以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主动回应关切。加强政务舆情回应台账管理,认真核查已作出的承诺落实及公开情况,切实维护政府公信力。密切关注涉及疫情防控、房地产金融、工资拖欠、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医疗养老、安全生产、困难群众生活等方面的舆情,做到快速反应、正面回应,以权威信息引导社会舆论,维护社会稳定。鼓励采取问卷调查听取企业和群众意见,助力政策完善。(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一) 规范政务信息管理。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对照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行政法规库公布的行政法规国家正式版本,及时更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引用或登载的行政法规文本。2021年底前,将现行有效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正式版本通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集中公开。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等方面的制度,推动政务信息全链条、全生命周期规范管理。(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 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任务变化对已编制完成的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进行动态更新调整;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根据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及时研究制定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生态环境、公共交通等领域实施细则。要以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进一步完善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根据国家有关部门新出台的其他领域标准指引及时编制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同时,严格按照编制好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主动、规范、完整公开目录内容。推动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乡村、社区延伸,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立完善公开事项清单,以贴近村(居)民生活的适当方式,重点公开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群众关切的信息,方便群众知晓和监督。(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严格贯彻落实《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修订)》,进一步规范全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提升答复文书规范化水平。正确适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计收工作,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于2021年底前根据最新文件规定,完善本单位信息公开指南。切实转变观念,强化服务理念,把依申请公开工作作为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支持市场主体创业创新的重要方式,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一)加强政府网站功能建设。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等重点信息,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设置。按照全省统一“政务云”建设部署要求,有序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同时,按照《大理州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规定》要求,加强对全县网站集约化平台的常态化管理,强化全县网站集约化平台前后端运行状况监测,做到平台后端技术调整与网站前端显示一致、完整。(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 发挥主平台主渠道作用多维度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发挥州政府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政务公开主平台主渠道作用的通知》(大政办通〔202144号)要求,进一步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度和政府工作的透明度,重点发布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民生信息,通过采取公众喜闻乐见的和适合新媒体特点的表达方式,讲好洱源故事,展现洱源特色,提升洱源形象和魅力。(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 加强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清理整合。健全完善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监管机制,深入推进常态化监管工作,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云南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大理州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规定》要求,加强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在第三方平台开设的政务新媒体日常管理工作。清理整合功能相近、用户关注度和利用率低的账号,坚决关停注销无力运维的账号。依托“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全面梳理排查,及时查缺补漏,确保应报尽报、应管尽管。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开办、关停、变更、注销政务新媒体要报县政府办公室及时在“云南省政务新媒体备案系统”“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中备案登记。管理人员离职、转岗应及时更改密码并报备,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 优化整合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按照国家和省州有关要求,逐步完成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归并工作,确保2021年底前全县非紧急类热线实现“12345”一个号码服务。健全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作管理体系,强化热线平台、办理系统、诉求受理渠道、知识库等建设与维护,进一步优化运行流程,强化协调联动,推进信息共享,加强热线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利企便民服务水平。(县政务局牵头;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保障

(一) 加强组织保障。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充分履行统筹指导协调推进职责。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职责,理顺工作关系,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加强经费保障,确保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干,政务公开工作依法依规运行。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年内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和重大问题,部署推进工作。(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 强化监督考核。县政府办公室要主动对接协调,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评体系且分值权重不低于4%”的要求,进一步优化政务公开年度考核指标,充分借助信息化手段开展日常指导和考核评估,依法规范开展考核。同时,各级各部门要正确对待社会上各类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结果,原则上不以行政机关名义领取民间奖励,不选择性参加评估结果对本机关有利的发布会、论坛等活动。(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 提升培训效果。积极开展针对性业务培训,紧扣薄弱环节,对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负责人员开展技术支持和培训,优化培训内容,年内至少组织开展1次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县政府办公室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列入领导干部学法和公务员初任培训课程,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意识和工作能力。(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解读:《2021年洱源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责任编辑: 洱源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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