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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5251881C/2022-00325
  • 发文字号: 洱政发 〔2022〕 17号
  • 公文种类: 决定
  • 发文机关: 洱源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1657215060000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洱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洱源县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决定(洱政发〔2022〕17号)

  • 洱源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23日
  • 来源: 洱源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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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强化依法行政,经县人民政府督查室会同县级有关部门研究,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废止《洱源县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22718

(此件公开发布)


责任编辑: 洱源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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