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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5251881C/2024-01124
  • 发文字号: 洱政发 〔2024〕 9号
  • 公文种类: 决定
  • 发文机关: 洱源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1720978378000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洱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对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进行调整的决定(洱政发〔2024〕9号)

  • 洱源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16日
  • 来源: 洱源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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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人民政府关于

对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进行调整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的决定》(云政发〔20239号)精神,落实好省、州部署要求,避免乡镇在承接赋权事项过程中出现“接不住、管不好”的情况,确保赋权的有效性和精准性,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进行调整,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统筹协调,结合工作实际,抓好组织实施。

一、严格落实“法定职责必须为”

云南省人民政府《决定》明确:“编制乡镇(街道)权责清单,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将《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有关地方立法明确的法定职权列入清单,严禁擅自减少职权事项”。《行政职权基本目录(86)》)(洱源县82项)是国家层面法律法规和云南省地方立法明确规定由乡镇行使的法定职权,《大理州立法事项目录(15)》(洱源县10-11项)是大理州地方性法规单行条例明确规定由乡镇行使的法定职权,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严禁擅自减少职权事项,不纳入本次乡镇权责清单动态调整范围。

二、动态调整乡镇赋权事项

(一)明确调整事项。各乡镇调整后的赋权事项为:茈碧湖镇61项,邓川镇85项,右所镇74项,三营镇77项,牛街乡71项,凤羽镇78项,乔后镇80项,炼铁乡73项,西山乡68项,实行“一乡镇一清单”。

(二)明确责任主体。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认真履职尽责,抓紧做好工作衔接和落实。对赋权的事项,县级行业主管部门不再实施,对未赋权的事项,仍由县级行业主管部门继续实施。县级各部门要加强对各乡镇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及时解决承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帮助各乡镇更好地履行行政职权,确保赋权事项调整工作顺利推进。

(三)明确赋权方式。各乡镇清单中涉及赋予乡镇的部分县级行政职权事项,行政许可、行政给付和其他行政权力的赋权方式为委托,行政处罚的赋权方式为下放。

三、更新乡镇权责清单

根据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原则,各乡镇权责清单公布后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情况、机构和职能调整等情况,以及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及时调整完善权责清单,并按程序予以确认和公布。县委编办、县司法局和县政务局要密切配合,加强赋权事项运行的监督管理。乡镇赋权后,经过一段时间运行,仍然接不住、管不好的赋权事项,要认真研究,充分听取县级部门和乡镇的意见,及时按程序进行动态调整,不能赋权后“只放不管、一放了之”,防止出现“甩锅式”放权。

附件:附件1:洱源县赋予茈碧湖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调整目录

附件2:洱源县赋予邓川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调整目录

附件3:洱源县赋予右所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调整目录

附件4:洱源县赋予三营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调整目录

附件5:洱源县赋予牛街乡部分县级行政职权调整目录

附件6:洱源县赋予凤羽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调整目录

附件7:洱源县赋予乔后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调整目录

附件8:洱源县赋予炼铁乡部分县级行政职权调整目录

附件9:洱源县赋予西山乡部分县级行政职权调整目录




2024715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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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洱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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