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利社会公众向本机关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增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沟通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本机关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实时更新。
一、本机关持有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洱源县委办公室和洱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洱源县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有关规定,本机关负责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等工作。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本机关会产生并保存以下几类政府信息:洱源县安全生产领域和洱源县防灾减灾救灾领域。(http://www.eryuan.gov.cn/eyxrmzf/c102085/zwgk.shtml)
二、本机关对外发布政府信息情况
本机关对外发布政府信息的渠道有如下1个:洱源县政府政务公开平台。
本机关的官方出版物:无。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
申请人可通过以下方式向本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平台:通过洱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直接申请。申请人可登录洱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直接填写并递交电子版《洱源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当面提交,地址:洱源县茈碧湖镇文碧路2号,工作时间:夏季上下班时间为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冬季上下班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3.邮政寄送,收件人:洱源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872-5127984,地址:洱源县茈碧湖镇文碧路2号,邮编:671200,(其他:如信封上须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等);
4.传真提交,号码:0872-5127985;
5.邮箱号码:zhangzhi@dali.yn.cegn.cn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情况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洱源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办公地址:洱源县茈碧湖镇文碧路2号;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14:00—17:30(节假日除外);联系方式:0872-5127984。有关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请联系:0872-5127984。
五、其他事项
(一)申请处理
县应急管理局在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处理:
1.县应急管理局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整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县应急管理局掌握的政府信息,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县应急管理局将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县应急管理局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二)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县应急管理局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向洱源县纪委监委驻发改局纪检监察组投诉。也可向上级行政机关、纪检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