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李仁勋) 2018年以来,洱源县纪委监委统筹运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四个方面的力量,多点发力、攥指成拳,推动制度优势向治理效能转变。 强化纪律监督,筑牢党规党纪意识。以学习宣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重点,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县级领导班子带头学和党员干部跟进学相结合等方式,深入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教育,使党规党纪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同时,纪检机关加大对贯彻落实党规党纪情况、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和追责力度,切实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推进监察监督,织密公权力监督网。县监察委员会成立后,监督对象从1700余人增加到8000余人,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在广大党员和公职人员中大力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加大政策解读、阐释力度。加强对党员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依规履职、廉洁用权等情况的监督,全要素、多形式、多层次实践试用12项调查措施,探索建立监察机关与公安、税务、审计等部门的联动协作和相互配合机制,不断增强监督实效。 深化巡察监督,发挥标本兼治作用。县委出台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巡察工作“双向三评价”实施办法等制度,不断健全制度体系。县委主要领导对十二届县委开展巡察工作以来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通报,提出具体整改要求,不断压实主体责任。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对被巡察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梳理,动态分析成效,推动整改落实到位。2018年,采取常规巡察、专项巡察、“回头看”相结合的方式,分3轮对21个单位开展了巡察监督。 推进派驻监督,发挥监督“探头”作用。采取单独派驻和综合派驻相结合的方式,统一设置15个纪检监察组,监督覆盖62家县级部门,实现了对县一级党和国家机关的派驻监督全覆盖。制定下发派驻机构管理办法和履职考核办法,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完善工作措施、加强内部监管。2018年,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认真履职,积极发挥“探头”作用,参加或列席被监督部门会议160次,开展全县重点工作监督检查7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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