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杨丽萍)近日,洱源县纪委监委召开第一届阳光监督员聘请会议,该县15名阳光监督员正式“上岗”。
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充分发挥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优势,推动纪检监察机关依法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促进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依法履职尽责,洱源县经过单位推荐人选、初步筛选筛查、组织人选考察、研究确定人选等环节,严格选拔程序,优选聘请了15名阳光监督员。阳光监督员分别来自该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政机关、民主党派、基层村干部等不同领域,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广泛代表性,在联系群众、了解实情、发现问题、加强监督方面有独特的优势。
阳光监督员上岗后,将聚焦该县纪检监察干部依纪依规依法行使权力及“八小时外”等行为表现,注重发现纪检监察干部违规违纪违法及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着力发挥监督员、信息员、宣传员作用,促进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正确履行职责,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确保纪检监察权力在阳光下规范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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