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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8年四季度全省政府网站普查情况的通报

  • 洱源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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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要求,省政府办公厅组织开展了2018年四季度全省政府网站普查。现将普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8年四季度,省政府办公厅对全省政府网站开展了5轮监测。截至12月15日,全省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登记的398个在运行政府网站,监测发现不合格网站14个,总体合格率96%。昭通、楚雄、红河、文山、西双版纳、丽江等6个州、市和滇中新区连续4个季度网站监测合格率100%。全省政府网站网民留言平台总体办结率99%。“政府网站找错”平台共受理网民有效留言155条,超时办理1条(“文山州人社网”);“云南省政府网站曝光台”共受理网民留言15条,均按时办结。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网站运营管理不到位。监测发现多个网站首页更新不及时,多个栏目空白或不更新,以及严重错误等问题。个别网站监测中多次发现问题。

  (二)个别网民留言办理不主动。存在“等通知才办”、“突击整改”、“敷衍了事”等情况,个别单位网站答复留言办理超时,个别网站答复内容出现错别字。

  三、下一步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网站建设与管理。政府网站主管单位要按照《政府网站发展指引》有关工作要求,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常态化监管工作。主办单位撤销合并需永久下线的政府网站,应做好整合迁移工作,对有价值的原网页进行归档处理,在上级政府网站或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说明原有内容去向,有关公告信息原则上至少保留30天。

  (二)认真开展政府网站域名清理。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政府网站域名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函〔2018〕193号)要求,积极梳理政府网站域名,规范注册审批制度,落实域名规范标准,彻底清理不规范的域名,做好域名变更、备案、注销等工作。

  (三)高度重视网民留言办理工作。政府网站主办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每日登录“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及时处理,同时加强对答复内容的审核。

  (四)做好政府网站年度报表发布。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网站年度报表发布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8〕12号)要求,做好《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公开工作,并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填报公开网址。各州、市人民政府网站主管单位加强审核,在门户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开设专栏集中发布。

  对此次通报不合格的网站,有关州、市政府和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整改,于2019年1月20日前将整改情况(本地本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纸质版1份和电子文档)报省政府办公厅。

  附件:1.2018年四季度全省在运行政府网站普查情况

     2.2018年四季度普查不合格政府网站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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