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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地震局向社会公开承诺防震减灾工作事项

  • 洱源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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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行政行为,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工作效能,按照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结合实际,向社会和公众作出如下服务承诺:

一、快速有效处置突发性地震事件

认真做好处置突发性地震事件的各项准备。

1、在接到宏观异常信息报告后,2个工作日内到现场调查核实。

2、县内发生4.04.9级地震,30分钟内确定地震三要素(时间、地点、震级),向县委、县政府等有关部门报告信息,开展各项应急处置工作;45分钟内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做出速报,提出处置意见,请求指示;向媒体提供信息稿;3个小时内派出工作组前往震区核实灾情,帮助震区指导抗震救灾工作。

3、县内发生M5.0级破坏性地震,按上述程序开展工作的同时,按规定迅速启动《洱源县抗震救灾专项应急预案》。

    二、优化抗震技术服务质量,缩减审批时间

1、对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单位的资质验证和登记管理工作,登记方提供的材料齐备真实的,即时给予办理。

2、办理抗震设防要求行政许可,对一般建设工程,在建设方提供的资料齐备、真实的情况下,从接收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

3、对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和地震动参数复核的建设工程认真做好备案工作,建设方提供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和地震动参数复核报告后,在建设方提供的资料齐备、真实的情况下,7个工作日内办结。

4、农村民居房地震安全建设指导不收费,免费发放相关宣传材料。

三、落实责任追究制和首问责任制

    1、责任到位,渎职必究。对县重点建设项目及重大事项确定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责任人,局长直接跟踪督办。对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者,必查必究,并纳入评先评优及年终考核依据。

2、咨询必答,投诉必果。本局承诺对来电、咨询做到即问即复,对来函来访来办事者,能办即办,能复即复。对不在职权范围事项,做到耐心说明,及时指引,协助联系,一次告知。对群众投诉,必查必究,并于3个工作日内反馈结果。

单位负责人及电话:局长:杨志勋  13988599369

防震减灾信息咨询电话: 08725122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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