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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月秋等五名同志试用期满任职的通知(洱政任〔2021〕8号)

  • 洱源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28日
  • 来源:洱源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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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国家行政机关各委办局(司行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兹决定:

李月秋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县能源局局长;

龙继禹任县财政局副局长、县政府金融办公室主任;

何七梅任县审计局总审计师;

李泽先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事业管理八级);

任县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局长(事业管理八级)。

任职时间从20206月起算。

2021525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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