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国家行政机关各委办局(司行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兹决定:
李 伟 任县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兼);
柯灿东 任县洱海流域管理局局长;
李琴陶 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县投资促进局副局长职务;
杨文娟 任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免去县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职务;
尹春波 任县司法局副局长,免去县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崔志高 任县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罗叶丽 任县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谭流辉 任县统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 琼 任县地震局副局长(八级管理岗位,试用期一年);
周灿兵 任县地方公路管理段段长(八级管理岗位,试用期一年);
国赟霞 任县教育体育局总督学;
姚金华 免去县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县新闻出版(版权)局局长职务;
首增林 免去县洱海流域管理局局长职务;
李海帆 免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唐志刚 免去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李文斌 免去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张凤鸣 免去县地方公路管理段段长(八级管理岗位)职务。
2023年7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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