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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人民政府关于丁光楠等十六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洱政任〔2024〕9号)

  • 洱源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19日
  • 来源:洱源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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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国家行政机关各委办局(司行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兹决定:

丁光楠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专员职务;

何宏锦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专员(试用期一年);

杨德全任县司法局右所司法所所长,免去苍山洱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洱源县苍山分局副局长职务;

李忠诚任县司法局炼铁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张志霞任县司法局乔后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李焱娟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杨绍溪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张寿伟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李育芳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张树军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钟新仁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杨国政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周志诚免去县司法局右所司法所所长职务;

施泽厚免去县司法局乔后司法所所长职务;

赵鸿程免去县河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职务;

张春松免去县苍山保护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20241017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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