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积极缴纳2025年医疗保险费的提示
全镇广大人民群众、辖区内投资经商户、外来务工人员:
2025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工作已经开始,为了确保广大群众不错过最佳缴费时间,并正常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现就2025年医疗保险费缴纳相关事宜作如下提示:
01参保对象
除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在校就读中小学生、在园儿童、婴幼儿、新生儿、宗教教职人员、长期投资经商和务工的外来人员及其未成年子女以及国家和云南省规定的其他人员都纳入参保范围。
02个人缴费标准
1.正常参保人群,个人缴费400元;
2.特困供养人员不缴费;
3.脱贫不稳定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和边缘易致贫户,个人缴费220元;
4.城乡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含农村三级残疾中的智力和精神残疾人),个人缴费280元;
5.稳定脱贫户和未纳入监测对象的脱贫户,个人缴费355元;
6.农村独生子女的父母及年龄不满18周岁的独生子女、仅生育两个女孩且采取了绝育措施的夫妻、部分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夫妇的参保缴费,个人缴纳的参保费用由财政给予补助,采取先交后补的方式进行补助。
03缴费办理时间
集中缴费时间为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25日。每月1日至25日正常缴费,26日至月末系统关闭无法缴费,次月1日再开放。
04享受待遇期限
在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2月25日缴费的参保人员,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内正常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在2025年3月1日起缴费的,从缴费当月起3个月内为医保待遇等待期,等待期内不得享受医保待遇。在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12月25日缴费的,个人缴费每人每年1070元。
修改于202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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