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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三营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部门决算

  • 洱源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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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宣传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镇乡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及各项改革,建设具有区域特色的富裕、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编制和执行经济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发展区域特色经济,指导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营造发展环境,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强农惠农措施,为经济主体提供示范引导和政策服务,引导和促进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努力增加农民的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建立和完善乡镇“三农”服务体系,依法做好民政、财政、教育、卫生、科技、文化、体育、就业、社会保障、市场信息、土地流转、村财代理、统计等工作,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组织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协调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依法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生产、防汛、防火、防疫、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民族与宗教和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本行政区域的社会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各类经济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乡村社会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指导村民自治,推动农村社区建设,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推进村务、党务、财务公开,保障农民群众民主权利,促进农村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6年我镇的重点工作主要有以下几项:以水质改善为目标,践行保护环境的目标,奋力推进生态文明进程,突出水质改善,强化生态保护,加大三清洁治理力度。注重产业支撑,增强综合经济实力,加大移民工作、通达工程、农业综合项目等的投入力度,努力推进重点工程建设。巩固脱贫成果,强化脱贫措施,坚持统筹发展,强力推进农业农村工作,以改善民生为根本,奋力推进社会事业进步。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实有人员编制73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4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4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4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洱源县三营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收入合计2621.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48万元,占总收入的9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洱源县三营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支出合计2392.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021.98万元,占总支出的55%;项目支出1089.99万元,占总支出的4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行政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021.9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主要原因是2016年津贴补贴调整增加了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行政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89.9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洱源县三营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08.5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主要用于政府人大党委等正常的运行经费保障。;

2.国防(类)支出1.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民兵集训支出等工作;

3.教育支出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主要用于基层党建的建设支出。

4.科学技术支出79.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主要用于推广科技增粮,农业技术推广等工作。

5.文化体育传媒支出65.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主要用于文化宣传,丰富基层人民精神生活等工作。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3,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主要用于保障职工的五险及劳动保障扶等工作。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8.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主要用于计划生育等相关工作的支出。

8.节能环保支出26.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主要用于环保工作的相关支出。

9. 农林水事务支出903.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主要用于镇乡农林水事业的基础工作开展和相关项目建设支出。

1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48.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主要用于乡镇规划及国土事务支出。

11. 住房保障支出293.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主要用于危房改造及抗震安居工程建设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洱源县三营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0.3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5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84万元。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0.03万元,下降0.1%。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3万元。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55万元,占54%;公务接待费支出4.84万元,占4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5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55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8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8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7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要用于接待州县两级领导检查指导工作产生的费用。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洱源县三营镇人民政府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7.49万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工作运行的基本经费等支出。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决算、绩效管理信息、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以及情况说明里没有介绍,但单位认为需要说明的情况在此说明。)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附件:洱源县三营镇决算表.xls 

 

洱源县三营镇人民政府

201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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