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洱源县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洱源县税务局(以下简称“洱源县税务局”)在大理州税务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各项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纳税人缴费人普遍关心、涉及切身利益的政务信息,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对深化征管改革、规范税务执法、优化纳税服务、落实税费政策、打击涉税违法等方面的促进作用,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
(一)主动公开
依托税务门户网站、洱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平台、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及时公开税费优惠政策,及时更新税费政策指引,及时公布政策执行口径,深度做好政策解读。拓展营商环境领域信息公开,及时更新机构职能、机构设置、领导简介、联系方式等内容;公开纳税服务规范流程和投诉电话、税务违法案件举报范围和电话、廉政监督范围和电话。全年公开行政许可工作信息47条、行政处罚(一般处罚)工作信息25条、非正常户公告45户次。
(二)依申请公开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洱源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严格执行《条例》依申请公开规定,完善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畅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制度。2022年,洱源县税务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遵循“涉密不公开、公开不涉密”的原则,严格执行政务公开的发布审核和保密审查等工作制度,建立发布台账,杜绝涉密信息对外发布,同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的日常监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平台、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短信提醒等渠道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纳税服务工作。保障对外公开电话畅通,按照“首问负责、对口接待、内部流转、高效便民”的原则,保证纳税人和缴费人来电接通率和事项处理效率。
(五)监督保障
以机制建设为保障,制定《2022年洱源县税务局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解方案》,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管理考核,定期组织考核,并注重结果运用,保障完善各项机制的平稳高效有序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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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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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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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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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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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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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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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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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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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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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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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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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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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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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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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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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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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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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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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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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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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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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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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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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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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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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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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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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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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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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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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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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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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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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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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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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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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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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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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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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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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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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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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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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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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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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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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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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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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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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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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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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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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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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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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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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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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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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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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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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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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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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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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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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洱源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和期望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对公开的税费政策解读及时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与多元化解读要求尚存在差距。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部机制和程序规范性仍需加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人员对公开工作认识尚有待加强,综合素质仍需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洱源县税务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条例》要求,重点从以下方面压实工作责任:一是着力加强政策解读,切实回应各方关切。对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策,在税费政策公开的同时,同步做好政策解读工作,业务人员深入学习政策出台背景、重点任务,运用形象化、图解化的方式及时准确向纳税人缴费人传递权威信息,满足社会公众多元化需求。二是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准确界定政策文件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范围,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人员的业务培训,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税收政策法规、对规范化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表述和流程操作及时组织学习,适应工作形势变化及群众公开需求,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2年度本机关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贯彻落实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情况
1.以公开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一是线上线下多渠道及时公开涉及退税减税降费、便利办税、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税收政策措施,在县局办公楼、办税服务大厅、洱源县海之源广场户外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放税收宣传月主题和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同时主动对接洱源县融媒体中心,在“洱源发布”、“七彩云端”等媒体平台上投放税收公益广告,提高优惠政策知晓度。二是通过满意度调查、召开座谈会、入户走访等方式,加强纳税人、缴费人需求征集工作,大力推动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的深度融合。三是将税费政策宣传解读作为推进“两个革命”、开展“学做活动”、落实好“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重要举措,通过上门走访、税企座谈等形式深入企业宣讲最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对企业进行退税减税专题辅导,完善税费优惠政策快速反应机制,及时收集解决纳税人反映突出的问题,多举措辅导企业办理税费业务,实现“网上办、自助办、线上答”。
2.提高税费政策公开质量。一是积极配合省税务局完成高质量税务规范性文件发布工作,对在税务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的“税务规范性文件”栏目中由省税务局牵头集中公开并动态更新现行有效税务规范性文件及时查阅知悉,及时了解完整准确、动态更新的现行有效的税务制度体系,在办理税务服务事项、编制各类权责清单时以此为基本依据。二是结合工作实际,梳理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的总体情况,对县级税务局保留的一项行政许可“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相关事项及时受理办结,无逾期办结审批事项,进一步优化县域营商环境。
3.夯实公开工作基础。一是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建设,在洱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国家税务总局洱源县税务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对主动公开事项、公开内容、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和载体、公开对象、公开方式、公开层级进行细化。二是抓实抓细保密管理,制定网络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管理制度规定,认真做好计算机信息网络的技术防范和保密管理工作,建立岗位网络安全责任制度,遵循“一事一审”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坚持“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的原则,有效防止失泄密问题的发生,严格防范涉税舆情风险。
4.强化工作指导监督。一是全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认真组织收集、整理、公布公开内容,强化责任落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年内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1次,研究部署有关工作;分管局领导具体抓、抓具体,推动重点任务落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强统筹、履职尽责,推进工作有序开展、有效落地。二是不断畅通监督投诉信访渠道信息。依托税务系统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门户网站对纳税人投诉举报检举、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税务行政复议、税务行政诉讼、税务行政赔偿、税务行政补偿的途径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