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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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检验检测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7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按照县人民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结合县检验检测所工作实际,编制2024检验检测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11日至20241231日。本报告公布和获取方式:洱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府信息公开年报”→“2024年”栏目查阅及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县检验检测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一)严格执行公文(信息)公开属性界定

严格将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系统公开信息情况

1.组织机构类信息公开情况机构职能公开1件。

2.财政类信息公开情况:政府预算公开1件,政府决算公开1件。

3.服务类信息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公开0

4.未开通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定的学习、掌握还不够,信息公开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是信息公开类型及内容覆盖不够全面,对公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信息关注、回应不够。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定,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更新和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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