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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设县级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的通知

  • 洱源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05日
  • 来源: 洱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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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政办发〔201410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级国家行政机关各委办局(司行社):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函〔2013138号)和《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设大理州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的通知》(大政办通20144号)要求,为按时按质建成规范、便捷的网上审批服务平台,确保我县于2014331与省级同步建成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细化工作任务,实行目标倒逼

(一)规范接入网络系统,确保网络接入到位

由县工信局、县网管中心分别负责牵头做好互联网、电子政务外网的接入工作。建成县政务服务中心接入带宽政务外网在100M 以上,互联网分别在30M 以上和10M 以上,县级各部门(包括事业单位,下同)接入带宽政务外网100M 以上,互联网10M以上的信息平台。(完成时间:2014210日前

(二)梳理网上大厅办理事项,确保事项规范完整

1.梳理事项目录。县级各部门具体负责梳理编制本部门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和管理服务事项目录(涉密事项除外),并按照事项基本要素录入“行政审批事项管理系统”(下载网址:政务外网http://59.216.193.12:8701/icity/main, 通过系统打印事项登记表装订成册后分别报县委编办和县法制局共同审定。(完成时间:2014 2 12日前)

2.编制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县级各部门根据县委编办和县法制局审定的事项目录,依照云南省行政审批事项标准规范编制审批服务事项业务手册、办事指南和所需表格等资料,在录入网上大厅审批系统自动提交的同时,以纸质方式,经部门主要领导签字认可并加盖公章后,一式2份分别报县委编办和县法制局审定。(完成时间:2014228前,责任人:县级部门主要领导)

3.事项公布。由县政务服务局负责将审定的网上大厅审批服务事项、服务指南和表格资料、办理流程等,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完成时间:2014228前)

(三)全面运行网上大厅,确保网络数据运行正常

1.网上大厅部门窗口建设。由县政务服务局牵头,县工信局、县网管中心具体负责,县级各部门配合。一是将符合要求的政务外网、互联网接入本级政务服务中心及本级各部门,指导下载、安装和运行操作系统,按规范要求,建设网上大厅部门窗口,实现行政审批事项及时受理、审批和结果反馈;二是县级各部门(包括政务服务中心进驻的部门窗口)要配置与网上审批大厅相匹配的专用电脑,确保网络的正常运行。(完成时间:2014228 日前)

2.明确网上大厅应用负责人和系统管理员。县级各部门建设网上大厅窗口的同时,明确网上大厅应用负责人和系统管理员,报县政务服务局。(完成时间:2014228前)

3.数据初始化。由县政务服务局牵头,县工信局具体负责,县级各部门配合,按照规范格式完成服务事项、业务手册、办事指南等数据初始化,逐步实现服务指南统一查询,业务表格统一下载,办理事项统一申办、受理和回执,进度统一查询,结果统一反馈。(完成时间:2014228前)

4.实现系统对接和数据交换。由县工信局牵头,县级各部门配合,完成县级部门业务审批系统和县级网上大厅、电子监察系统数据对接与信息交换,做到双向链接畅通。(完成时间:2014331前)

(四)整合政务微博群,强化核心栏目建设

县政务服务局负责围绕网上大厅功能设计要求,在省级统一开发的网上政务公开、行政审批、投资服务、监督投诉等四类核心栏目的基础上,进行二次开发,拓展政务微博、96128专线等地方特色栏目。(完成时间:2014630日前

(五)按时开展网上大厅办事,有力推进政务服务

1.县委编办牵头,县监察局、县政府督查室、县政务服务局配合,合理审定网上办理事项的办理深度,确保县级部门办理事项在网上大厅全部实现统一受理并反馈办理结果。实现15%(完成时间:2014630前)、30%以上(完成时间:20141231前)、50%以上(完成时间:2015630前) 办理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跟踪查询办理进度和全过程监督;县级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率达到75%以上,管理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率达到60%。(完成时间:20151231前)

2.网上大厅由县政务服务局管理、维护,网上大厅网络技术支撑由县工信局和县网管中心负责,事项办理由县监察局实施全过程监督。

3.网上大厅审批服务事项、管理服务事项需变更、调整的,必须报县委编办、县法制局和县政务服务局审定。

二、强化保障措施,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县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结束后自行撤销),负责网上审批服务大厅的协调和推进工作。组长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杨泽亮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余利斌、县工信局局长杨文平、县政务服务局局长杨剑虹、县委编办主任张志前四位同志担任,成员由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务服务局、县委编办、县监察局、县法制局、县工信局、县政府督查室、县财政局、县网管中心等部门分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在县政务服务局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推进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政务服务局副局长赵碧云同志担任,成员在县政务服务局、县委编办、县工信局、县法制局、县网管中心抽调。县委编办牵头负责编制网上大厅事项规范和梳理事项内容;县工信局牵头负责网上大厅信息化平台建设和运行维护管理;县政务服务局牵头负责网上大厅核心栏目建设和管理;县级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网上办理事项的管理服务,并严格按照工作任务分解完成时限要求开展工作。县级各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定本部门网上大厅建设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推进网上大厅建设。

(二)强化经费保障。按照“分级投入”的原则,县财政要把所需经费列入年度预算,保障网上大厅建设和运行维护管理。

(三)强化监督检查。县人民政府将把网上大厅建设工作列入年度目标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制定考核评价指标,建立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县委编办、县政务服务局、县监察局和县政府督查室要将网上大厅建设作为2014年重点督查、检查的工作内容,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要限期整改落实,对有关责任人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启动问责程序。县级各部门于每月1日前,将网上大厅建设推进情况报县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872-5327002),县级汇总后分别上报州监察局、州政府督查室。

(四)以点带面,整体推进。一是县级各部门要加强和州级主管部门的联系,确保本部门办理事项的名称、性质、时限、流程、办理深度等基本内容要素规范统一编录入库,杜绝入库参差不齐、表述不一现象发生。二是按照“分片负责”原则、县政务服务局负责监督落实县农业局、县国土局、县水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环保局、县教育局、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县卫生局和县商务局的整体推进工作;(联络员:李剑 联系电话:15096621456)县工信局负责监督落实县气象局、县安监局、县林业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财政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县烟草专卖局(烟草专卖服务大厅)的整体推进工作;(联络员:李继安联系电话:13324953318县委编办负责监督落实县人社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城市综合执法局、县文广局、县民宗局、县民政局、县畜牧局、县档案局、县粮食局和县地震局的整体推进工作;(联络员:杜媛联系电话:0872-5127051)县法制局负责监督落实县人防办、县侨办、县公安局、县森林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县统计局、县工商局、县消防大队、县人行、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县旅游局的整体推进工作。(联络员:杜新全联系电话:0872-5127938)每周由县政务服务局牵头负责召开各组联席会议,通报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五)强化宣传培训。县级各部门要积极参与网上大厅建设和行政审批信息平台运行维护等有关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网上审批业务水平。同时,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提高企业和公众对网上大厅及办理事项的认知度,引导企业和个人了解网上办事流程 <!--[if !vml]--><!--[endif]-->,提高网上办事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洱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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