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政办发〔2014〕19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级国家行政机关各办局(司行社): 《洱源县消除麻风运动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洱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洱源县消除麻风运动实施方案 根据《云南省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11-2020年)》、《云南省消除麻风运动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麻风病流行状况 洱源县历史上是麻风病高发区,全县9个镇乡均有流行。至2013年底,累计发现麻风病患者983例,治愈687例,死亡267例,外迁19例,尚有现症病人10人,患病率0.34/万。1987年开展联合化疗以来,治愈了大批病人,使患病率从最高年的27.3/万降至0.34/万,下降了98.75%,取得了显著成效。但近5年发现麻风病10例,发病率在0.69/10万以上,为此,《云南省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11-2020年)》中,将洱源县划为麻风病流行二类地区,必须每2年开展1次消除麻风运动。 二、目标 消除麻风病运动(LEC),是通过短期内开展强化麻风病防治行动,使医务人员及广大人民群众正确认识麻风病,懂得麻风病防治基本知识,充分发挥基层防保网的优势和特色,最大限度地早期发现隐藏病例,给予规范联合化疗,控制传染源,缩短患者发病和治疗延迟期,避免畸残,保证基本消除麻风病目标的顺利实现。 (一)总目标 1.最大限度发现早期麻风病患者,并给予联合化疗,减少患者畸残发生。 2.提高基层医务人员的麻风病防治水平。 3.健全以县级专业机构技术指导、镇乡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麻风病防治网络。 4.提高社区群众对麻风病防治知识的知晓水平。 (二)具体目标 1.举办领导小组成员、村委会领导班子、乡村两级防保人员、医疗单位门诊医生麻风病防治知识培训班,覆盖率达100%。 2.开展麻风病防治知识宣传及健康教育,覆盖率大于95%;以自然村为单位,每个自然村至少粘贴1张宣传画(单)。 3.对历年治愈者及其家属进行全面体检,体检率大于97%。 4.对现症病例及其家属进行全面体检,体检率大于98%。 5.对有现症病例自然村10-70岁的人群,体检人数不低于该人群的70%。 6.历年治愈者的自然村10-70岁的人群,体检人数不低于该人群的40%。 7.对无病例自然村10-70岁人群进行口头调查,以自然村为单位,调查人数不得低于该人群的20%。 8.对提供的可疑线索进行核实,复核率达100%。 三、实施时间 本次实施时间: 四、组织领导及职责 为加强对消除麻风病运动工作的领导和技术指导,成立由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消除麻风运动领导小组,并在卫生部门设立项目办公室和技术指导组。各镇乡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辖区内的麻风病自然村线索调查、上报和宣传工作。 组
长: 李桂瑞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李文彬 县卫生局局长 成
员: 严云昌 县卫生局党支部书记 李宏军
县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李学梅
县发改局副局长 倪争荣
县财政局副局长 张世才
县人社局副局长 胡灿洲
县教育局副局长 杜寿昌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李毅菊
县民政局副局长 李锦淑
县文广局副局长 赵
杰 县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 张怀秀
茈碧湖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杨河英
邓川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宋一松
右所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李
丽 三营镇人民政府工会副主席 段
琳 凤羽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李贵平
乔后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徐玉梅
牛街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李文雄
炼铁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罗润钢
西山乡纪委副书记 李桂科
县疾控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在县卫生局下设办公室,由严云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为杨文灿、李继红、李桂科、杨云虎、李杰梅,负责消除麻风病运动工作的领导、组织、指挥、协调和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并组织监督项目实施,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项目实施进度,协调相关日常工作事务。 领导小组在县疾控中心下设消除麻风运动技术指导组,由李桂科同志兼任技术指导组组长,杨云虎同志兼任副组长,成员为王汉喜、许玉梅、胡正清、朱占山、张盛昌、段锦荷,负责消除麻风病运动实施的技术指导、对镇乡村级督导和培训及对患者的复核和确诊,并收集、分析、汇总、上报消除麻风病运动实施情况的资料和信息。 五、实施步骤 (一)召开消除麻风运动启动大会 (二)积极组织业务培训 认真开展对县级有关单位业务人员、县级医院门诊医生、各镇乡卫生院院长、公共卫生服务站站长、防保专干、临床医生、村干部、村卫生室医务人员(防保员)的业务培训。 (三)大力开展健康教育 采用电视、广播、小册子、宣传单、标语、黑板报、海报等多种形式,用3-5天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宣传“麻风病可防、可治、不可怕”的科学知识,使“消除麻风病运动”家喻户晓,设计调查问卷在宣传前调查50人,宣传后调查50人,计算知晓率进行对比。完成健康教育效果评价。村防保员收集《洱源县镇乡开展消除麻风运动宣传情况调查表》上报镇乡公共卫生服务站。 (四)认真开展发病调查 1.调查方式 (1)接触者检查:对历年治愈者及其家属、现症病例及其家属进行全面体检,由县疾控中心负责,镇乡、村两级配合完成。 (2)疫点与非疫点调查:对有现症病例和历年治愈病例的自然村人群进行体检,对无病例自然村进行口头调查,结合公共卫生健康档案体检查麻风体征,由镇乡、村两级负责完成。各镇乡必须组织好所有乡村医生及村主任的培训会议,通过培训会议后,村主任要召开社长会议,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由村、社长组织张贴宣传单、宣传画,出黑板报、标语,组织发动、开展调查工作,调查工作结束后,村防保员收集《洱源县 镇乡有现症病例/治愈病例/无病例自然村调查表》,上报镇乡公共卫生服务站。在消除麻风运动活动期间,由村防保员收集线索每10天(逢10)上报镇乡公共卫生服务站一次。 2.可疑线索上报 (1)对经调查有麻风病早期临床表现或疑似麻风病症状者由村卫生室(防保员)将线索信息上报镇乡公共卫生服务站。 (2)经镇乡公共卫生服务站筛查后,报县疾控中心技术指导组。 3.报病奖励:按麻风病的8条线索报告的可疑新线索,每报告1条给补助费20元;所报告的可疑线索病人,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技术指导组确诊为麻风病,给自己报病者、他人报病(互报)者补助费1000元,搜集线索的村(防保员)、镇乡公共卫生服务站、医疗单位防保组给予劳务补助200元。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兑现。对可疑病人都给予免费检查,确诊为麻风病后给予免费治疗。 (五)确诊与治疗 1.县技术指导组抽派专业人员组成确诊小组对可疑线索逐个进行临床检查,必要时做细菌和病理检查。核查时要严格掌握以下麻风病诊断标准:皮损伴明确的感觉障碍、周围神经粗大伴相应的功能障碍、皮肤涂片查抗酸杆菌阳性、组织病理检查有麻风病特异性病理改变和查抗酸杆菌阳性。 2.对确诊的新病例即给予联合化疗。 六、评估 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以工作总结的形式对整个消除麻风运动进行效果评估,总结的内容包括: (一)基本情况:地理、行政区划,防治机构情况,疫情概况。 (二)组织领导与实施情况:领导和技术指导小组,实施情况。 (三)实施措施:技术培训,宣传动员工作,调查、检查及核查情况。要对培训效果和新病例发现情况进行前后比较。 (四)实施效果:治愈者复查、接触者检查、互报和自报、新病例发现情况。 七、资料归类 工作结束后,撰写实施总结报告,将相关资料分类归档,包括照片、录像、纸质调查原始表及电子版录入表等。并备份一份便查阅,迎接省州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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