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政发〔2015〕37号 镇乡人民政府,县级国家行政机关各办局(司行社): 根据工作需要,县人民政府决定明确部分政府领导工作分工,现通知如下: 副县长 叶 勇 负责政法、法制、信访、人防等工作。 分管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法制局、县信访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县交通警察大队、县农转城协调办公室。 联系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武部和驻洱源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 副县长 邹 颖 负责文体广电工作。 分管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县新闻出版局、县版权局)、县广电局。 联系云南广播电视信息传输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洱源支公司。 洱源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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