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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人民政府关于明确部分县人民政府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 洱源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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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政发〔201537

 

镇乡人民政府,县级国家行政机关各办局(司行社):

根据工作需要,县人民政府决定明确部分政府领导工作分工,现通知如下:

副县长     负责政法、法制、信访、人防等工作。

分管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法制局、县信访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县交通警察大队、县农转城协调办公室。

联系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武部和驻洱源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

副县长      负责文体广电工作。

分管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县新闻出版局、县版权局)、县广电局。

联系云南广播电视信息传输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洱源支公司。

 

 

                               洱源县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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