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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洱源县推进政府会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 洱源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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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政办发〔2018131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级国家行政机关各委办局:

《洱源县推进政府会计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洱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115

(此件公开发布)

 

 

 

洱源县推进政府会计改革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洱源县政府会计改革,提高政府会计信息质量,确保201911日起在全县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全面实施政府会计制度,按照《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78号)、《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推进政府会计改革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函〔2018120号)和《大理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理州推进政府会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大政办通〔201813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为目标,推进我县政府会计改革,提高政府财政管理效率和透明度,促进政府财务管理水平提高和财政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统一部署,分级负责。按照中央和省、州、县确定的改革方向和要求,研究制定改革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确保政府会计改革顺利实施。

统筹谋划,同步推进。政府会计改革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县级各部门负责人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会计法》关于“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的规定,把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贯彻实施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加强对单位会计工作的组织领导,组织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指导督促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有效实施。同时,要进一步健全会计机构,充实会计人员,加强基础管理,完善内部控制,统筹安排好人员培训、资产负债确认、新旧制度衔接等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做到全县同步推进政府会计改革工作。

明确任务,细化责任。紧紧围绕政府会计改革任务要求,建立责任机制,层层细化分解任务,倒排时间表,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政府会计改革顺利施行。

加强研究,合力攻坚。及时跟踪研究改革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回应、协调和帮助解决改革推进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做好改革交流、监督检查工作。

(三)工作目标

2018年底以前,通过采取加强组织领导、宣传培训、健全机制、加强会计信息化建设等措施,做好新旧制度衔接的前期准备工作;201911起在全县各行政事业单位全面实施政府会计制度,实现从收付实现制向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双基础”核算体系的平稳过渡,并不断完善改革的有关工作,确保我县2020年建立起规范的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和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为财税改革和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奠定基础,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宣传培训。县级各部门要积极采取各种方式,广泛宣传政府会计改革的重要意义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基本精神,为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着力加强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培训工作,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使广大会计人员全面掌握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各项规定和具体要求,确保实施过程中“不变形”、“不走样”。要把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培训纳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使广大财会人员丰富知识体系、不断提高职业判断能力。(县财政局牵头,各行政事业单位配合)

(二)建立政府会计核算体系。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会计“双体系”“双基础”“双报告”的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适度分离又相互衔接的政府会计制度体系。按照政府会计制度标准体系要求,在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内建立政府会计核算体系,通过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相互补充,共同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执行信息和财务信息。进一步规范政府会计行为,强化政府绩效管理,全面推进政府会计改革。(县财政局牵头,各行政事业单位负责)

(三)完善资产负债管理制度。扎实做好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和债务统计核算工作,对资产负债情况进行清查,真实反映单位资产、负债情况,确保单位资产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账卡相符,全面摸清行政事业单位的“家底”。县财政局要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中认定的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等进行认定批复,明确权属关系;建立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对国有资产实施动态管理;对各类债务进行分类确认,做好债务管理工作,为政府资产债务核算提供真实可靠的基础数据。(县财政局、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各行政事业单位负责)

(四)强化会计信息化体系建设。结合政府会计制度准则建设进程,积极研究支持两套会计核算体系并行的政府会计信息系统,服务于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和预决算报告的编制,实现与财政收支总分类账系统、国库集中收付系统等的有效对接。通过信息化手段快速提取、分析数据,不断满足会计对数据的采集、传递、检索等需求,增强财务管理的便捷性,保证政府会计改革顺利进行。(县财政局、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各行政事业单位负责)

(五)加强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在贯彻落实政府会计准则体系的同时,加快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修订完善预算管理、收支管理、资产管理、采购管理、建设项目和合同六类经济业务的规章制度,不断提升内控实施效果,促进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及各项财税政策顺利实施。在对财务核算系统、预算管理系统进行升级时,同步推进内部控制信息系统的建立和升级,将控制措施嵌入财务及相关业务管理系统。(县财政局、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各行政事业单位负责)

(六)建立人才培养机制。加大政府会计领域人才的培训和培养力度,建设与政府会计改革要求相适应的会计人才队伍。研究建立政府会计职业化管理和继续教育等机制,不断提升政府会计理论研究的社会实践价值,为培养政府会计人才和完善培养体制提供支持。(县财政局牵头,各行政事业单位负责)

(七)促进政府会计管理功能发挥。在政府会计实务中注重政府预算、核算和决算的一致性,积极探索将政府财务信息应用于预算编制、绩效评价、债务管理等财政管理业务。在政府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反映的信息基础上,通过对数据的综合分析,揭示政府的财务状况、运行成本和债务承受能力,促进政府会计从核算型向管理型转变,促进政府部门及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由现行的报账、记账为主向管理、分析、决策并重转变,实现政府会计功能的提升。(县财政局、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各行政事业单位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实施。县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研究和探索,及时制定工作方案,确保各项具体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为政府会计改革提供实践支撑。县财政局要牵头建立协调机制,加强对政府会计改革工作的统筹指导和督促落实,认真研究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重大问题和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报告。

(二)加强政策衔接协调。县级各部门要以贯彻实施政府会计改革为契机,加强会计核算与部门预决算管理、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和绩效管理与评价等政策的统筹协调,理顺其与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关系;规范和加强单位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动态反映政府预算执行信息和财务状况,盘活存量财政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和绩效评价工作,降低预算单位运行成本,提高管理效率。

(三)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县级各部门要建立监督检查机制,以专项检查的方式督促本部门及其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会计改革工作,确保新旧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有效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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