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政办通〔2020〕11号
洱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落实政府过
“紧日子”要求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关于政府过“紧日子”各项要求,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大力压减非重点非刚性支出,统筹财力支持疫情防控,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确保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现就洱源县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政府过“紧日子”的重要意义
政府过“紧日子”,目的是要让人民群众过“好日子”。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对党和政府过“紧日子”提出明确要求。李克强总理也多次指出,各级政府都要过“紧日子”,决不允许搞形式主义,干那些大手大脚花钱的事。特别是在当前应对疫情冲击的特殊时期,财政收支矛盾前所未有,政府过“紧日子”具有更为重要的现实意义。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 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树牢政府过“紧日子”的思想,充分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打破利益固化的藩篱,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将政府过“紧日子”的各项要求落实落细,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优先保障“六稳”“六保”等重点支出,用政府支出的“减法”,换取民生福祉的“加法”和社会效益的“乘法”。
二、务求实效,抓实抓好政府过“紧日子”各项举措
(一)从严控制年初预算。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零基预算改革要求,打破“基数+增长”的预算模式和部门利益固化格局,从严控制年初预算,严把预算支出关口,压减低效无效支出。要按照零基预算理念对2020年预算进行全面梳理,进一步压减会议、差旅、培训、出国等公用经费以及受疫情影响可暂缓实施和不再开展的项目支出,严禁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严禁建设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压减一切不必要开支,坚决杜绝铺张浪费行为。
(二)严格规范预算执行。各级各部门要始终坚持预算法定原则,严格执行人大批准、财政批复的预算,坚持先预算后支出、无预算不支出,严禁无预算超预算支出,硬化预算刚性约束。预算执行中原则上不追加预算,也不出台增加当年支出的政策,对于确需追加的重大紧急事项,要事先开展项目评审论证和财政承受能力评估,按程序报批。凡是评估认定财政不可承受的,一律不得安排预算。2020年预算执行中,除疫情防控、应急救灾等重大紧急事项,以及脱贫攻坚、洱海保护等全县重大项目外,县人民政府不再追加安排其他支出,县财政局对各部门提出的预算追加申请不予受理。同时,各级各部门要树立“主动交回”的思想,动态监控和分析本部门年初预算项目,对执行中因政策调整、实施条件变化等原因无法支出或预计存在结余的,要主动交回同级财政统筹使用。因单位未主动交回而造成资金结余的,收回资金并视情况扣减下一年度项目预算。
(三)全面强化绩效管理。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理念,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完善制度办法和业务流程,逐步实施全覆盖、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积极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强化绩效目标审核,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实时开展绩效目标执行监控,定期跟踪绩效目标动态实现情况,及时纠正偏差,防止使用过程中的损失浪费。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政策调整、预算安排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
三、厉行节约,全力压减一般性支出
(一)严格“三公”经费管理。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所属单位“三公”经费支出事项必要性、合理性的审核,可不安排的一律不予安排。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公务接待等公务活动的具体规定,强化“三公”经费执行管理,加强统筹规划和总量控制,不得安排无实质内容的公务活动,不得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列支、转 移、隐匿接待费开支。
(二) 严控行政经费。严格执行会议、培训年度计划管理,已列入计划且能够合并、压缩的,要尽力合并、压缩会议和培训的数量、时间及规模,未列入计划的,原则上一律不得召开和举办。全县性会议除确需以集中见面形式召开的外,原则上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加强培训管理,不得以培训名义变相召开会议,对各类培训实行综合定额标准,分项核定,总额控制。集约统筹使用办公用房,不得违规占用、出租、出借办公用房。严控业务委托费规模,除必要的政府购买服务事项外,不得将应由单位自行开展的业务,付费委托给第三方机构开展。
(三) 严格财务管理。坚持精打细算、勤俭节约,严禁铺张浪费,不该开支或不必开支的事项一律不得开支。严禁超标准配置通用办公设备、家具等资产,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高档烟酒、珍稀药材、天价茶叶、名贵木材、珠宝玉石、名瓷名画等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严格规范会计核算,严格执行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报销审核,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不得接受或变相接受企业资助,不得摊派、转嫁费用。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和公务卡制度,不得违规从零余额账户向实有资金账户划转资金。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乡、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镇乡、本部门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的第一责任人,要结合实际牵头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压减一般性支出、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的具体措施和计划,要定期过问过“紧日子”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开展情况,对工作中的难点、堵点问题要亲自主抓,对落实不力、推进缓慢的工作要亲自督促整改,确保本地区本部门压减一般性支出、落实过“紧日子”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监督落实。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过“紧日子”各项要求,建立健全厉行节约过“紧日子”的监督检查机制,督促指导各部门抓好工作落实。县政府督查室将建立考核通报机制,对措施有力、成效较好的镇乡和部门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消极、落实不力的给予严肃处理。
2020年8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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