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着力引导企业顺应居民消费升级趋势加快转型升级,提升供给质量和水平,激发居民消费潜力,增强发展动力,推动全县消费平稳增长,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促进社会消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丁洪涛 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李灿文 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成 员:县政府办、县商务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信和科技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税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教育体育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投资促进局、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政府督查室、人行洱源县支行主要领导,县政府办、县公安局分管领导。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挥产业融合发展引导工作,加快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实现全县实体零售服务提升,以高质量供给挖掘消费潜力,增添市场活力,结合商贸企业“升限纳统”,切实增强消费对全县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促进全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商务局,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工作和具体综合协调,办公室主任由县商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人员在县商务局中明确。
二、工作机制
(一)实行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小组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召集各成员单位和重点镇乡人民政府召开联席会议,听取工作情况、分析困难问题、部署阶段性重点工作任务、督促相关事项落实。会议内容、议题、时间等事项,具体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组长或副组长确定并召集召开。会议决策事项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促落实,必要时组织专项督查。
(二)实行目标责任奖励制度。采取有力措施激励各有关部门和重点企业落实工作要求和目标责任,推动全县社会消费平稳较快增长。一是对工作开展较好,促进消费增长措施得力、效果较好的成员单位,县人民政府将给予一定的工作经费补助;二是严格按照《洱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商贸企业“升限纳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府办便笺〔2019〕506号)要求,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鼓励引导和支持商贸企业提质增效、做优做强。
(三)实行定期督查通报制度。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工作职责分工,从2020年2月开始,每月1日前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抄送相关成员单位掌握,形成信息日常沟通协调工作机制。由县政府督查室牵头,会同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人员组成专项督查组,适时开展督查,督查情况和全县工作情况,按月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抄送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县监委主要领导。对督查发现问题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整改不到位的部门,县人民政府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工作责任。对督查中发现的严重不作为等违规、违纪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将问题线索移交县监委。
2020年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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