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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5251881C/2022-00332
  • 发文字号: 洱政办发 〔2022〕 33号
  • 公文种类: 通知
  • 发文机关: 洱源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1660697835000
  •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洱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洱源县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洱政办发〔2022〕33号)

  • 洱源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17日
  • 来源: 洱源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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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各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洱源县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817

(此件公开发布)


洱源县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体部署,加快推进我县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巩固和持续改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公平性可及性,优化资源配置,补齐短板弱项,提升运营效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根据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州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大政办发〔202217号)精神,加快推动我县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全县各族人民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和大理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强化公立医院主体地位和公益属性,坚持医防融合、平急结合、中西医并重,围绕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强化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力争通过5年时间,推动优质医疗资源科学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推进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为更好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建设健康洱源提供有力支撑。

二、总体目标

力争到 2025年,我县公立医院组建一支能力强、技术好的人才梯队,运行模式实现精细化管理,医疗服务结构更加合理优化,扩容提质增效效果明显,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以及医务人员待遇得到提高,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明显增强,县域危重症、多发病、常见病诊疗能力和防范化解重大疫情突发公共卫生风险能力全面提高,群众看病就医问题得到根本改善,全民健康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取得成效,成立洱源县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

长:   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敖秋萍   县委宣传部部长

项丽娟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员: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杨子赣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志前   县委编办主任

杜立军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李寿然   县财政局局长

李文婷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杨永林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周锦云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县司法局局长

杨凤军   县工信和科技局局长

代立恒   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王艳杰   县公安局副局长

王洁玫   县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尹秀萍   团县委书记

宋红军   县计划生育协会常务副会长

李文劲   县人民医院院长

闻炼雄   县中医医院副院长(主持工作)

赵培松   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

责:制定洱源县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调查、研究、解决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开展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工作督导、监测、评价。洱源县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健康局,由县卫生健康局李志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县计划生育协会常务副会长宋红军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四、主要任务

(一)构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体系

1.优化医疗卫生资源布局。积极争取项目建设资金,完成好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扩容提质增效。加大公立医院政策、人才、资金等方面支持力度,为县人民医院配置核磁共振、大型 C 型臂等大型医疗设备,使公立医院形成特色鲜明、专业互补、错位发展、有序竞争的发展新格局。充分发挥公立医院技术优势、人才优势、学科优势、管理优势的作用,打造一批省、州、县级重点专科和特色专科,以专科建设持续引领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积极发挥县域优质资源作用,大力实施公立医院能力提升工程,力争2025年县人民医院达到《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要求,争创三级医院,县中医院达到《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试行)》要求,县妇幼保健院达到《二级甲等保健院标准》要求。(县卫生健康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分别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深化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按照县域内紧密型医共体“十统一”管理要求,深入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加大政府投入,稳步实施全县9个乡镇卫生院、90个行政村卫生室能力提升,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满足辖区群众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需求。发挥洱源县县域医共体总院(县人民医院)心电、影像等远程诊疗中心作用,构建群众就医新模式。借助“优质服务基层行”创建活动,将邓川镇、炼铁乡、三营镇中心卫生院建设成为县域基层医疗分中心或二级医院。强化县乡村“一体化”管理,加强乡村医生规范管理和能力提升,引导辖区群众和大病患者在基层有序就医,使县域就诊率达到90%以上,基层就诊率达到65%以上。(县卫生健康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分别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积极争取三级医院人才、技术支持。紧密结合上海浦东新区公利医院、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帮扶县人民医院,大理州中医医院帮扶县中医医院,昆明市儿童医院、大理州妇幼保健院帮扶县妇幼保健院有利契机,进一步深化技术指导、人才培养、手术带教等方面的协作,结合远程医疗、专科联盟、专家工作站等方式达到快速提升重点、难点的疾病诊疗水平和服务能力的目标,使县级公立医院真正成为县域内医疗服务的主力军和领头羊。(县卫生健康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分别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筑牢平急结合公共卫生防护网。加强公立医院公共卫生科标准化建设,完善公立医院公共卫生服务补偿机制,加强公立医院与公共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和业务融合。依托县人民医院新建传染病楼项目,独立建设布局科学、分区合理、功能齐全的传染病专科,实行平战结合的运行模式,满足感染性疾病治疗和重大疫情救治需要。配齐应急救治配套设施和专用车辆,进一步完善重大疫情检测能力、院前应急转运体系,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完成县疾控中心、县人民医院2个核酸实验室的改造。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建立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和监督监管相互制约的机制。持续强化医院感染防控管理,细化重点区域、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管控措施,提高重大疫情应对能力、院内感染防控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落实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给予的专项补助政策,保障政府指令的紧急医疗救治、救灾、援外、支边和城乡医院对口支援等公共服务经费。(县卫生健康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工信和科技局分别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引领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趋势

1.推进临床专科建设。围绕县域医疗中心建设要求,注重学科建设顶层设计,按照“一科一策”原则,凝练学科建设发展方向,推进临床重点专科、特色专科、中医专科、薄弱科室建设,持续提升县人民医院胸痛中心、创伤中心、卒中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的服务能力,加大对口腔、眼科、康复、骨科、肛肠外科、呼吸科、放射科、妇产科等省州重点专科救治能力建设力度。通过改善硬件条件、培养专业人才、开展适宜技术、加强与上级医院合作等措施补充薄弱专科能力短板弱项,每年争取专科建设项目至少1-2项,带动整体学科建设水平提高。夯实麻醉、影像、病理和检验等专科建设,不断提升县域检验检查能力水平,促进临床诊断水平进一步提升。做优做强骨伤、肛肠、针灸、推拿、治未病等中医传统科室。逐步做到院有重点专科、科有特色治疗、人有专业特长,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能力建设内涵,不断满足患者县域内看病就医需求。积极开展多学科诊疗工作,加快“以患者为中心、以疾病为链条”的多学科诊疗模式推广,建立多学科诊疗标准化操作流程和制度,不断提升多学科诊疗规范化水平和管理质量。(县卫生健康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分别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加大医学新技术、新规范的应用推广。支持公立医院推广应用新技术、新规范,不断提升诊疗服务水平。县人民医院积极在骨科、心血管、内分泌、呼吸、消化、中医、护理、影像等科室推广新技术、开展新业务,积极开展急性心肌梗死、急性缺血性脑卒中介入治疗和髋膝关节置换术等先进治疗技术,运用胃肠镜、腹腔镜、支气管镜、宫腔镜等先进设备为群众提供高效、质优、价廉的医疗服务,有效降低患者就医费用。县中医医院要积极在针灸、康复、肛肠等科室推广新技术、开展新业务,借助州中医医院优质资源建设肾病、肛肠、眩晕等专病专科。县妇幼保健院加强儿科、妇产科新技术、新规范的推广应用。(县卫生健康局、县工信和科技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医保局、县市场监管局分别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推进医疗服务模式创新。县人民医院建立和完善基于“五大中心”的急危重症患者救治体系,提供一体化综合救治服务;推行日间手术,提高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的比例。到2025年,县域内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均实现优质护理全覆盖,实施责任制整体护理,鼓励开展延续护理服务。逐步开设精神、高血压、糖尿病、老年病、更年期保健等专病门诊和专科门诊以及合理用药咨询或药物治疗管理门诊,为患者提供精准的用药服务和个性化健康服务。县乡村建立慢病筛查救治体系,形成县域内“慢病筛查、诊断治疗、随访管理”的闭环健康管理新模式,切实提高慢病患者发现率、管理率、救治率。县中医医院要积极创新发展,为老年病、慢性病患者提供中医康复指导和健康护理咨询,完善中医医疗服务网络,推广中医综合诊疗模式、多专业一体化诊疗模式、全链条服务模式,实施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协作试点。县妇幼保健院对全县孕产妇、儿童实施全链条跟踪服务管理。(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县市场监管局分别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强化信息化支撑作用。推进县域紧密型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信息平台建设,实现区域卫生健康信息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强化网络信息安全,探索智慧医院、互联网医院建设, 推进新型“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服务。依托大理州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全面推行云南省电子健康码(卡)应用和医保电子凭证,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实现医疗健康“就诊一码通”。做好国家标准编码应用,推进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应用。(县发展改革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委宣传部、县商务局、县医保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财政局分别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升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效能

1.健全运营管理体系。全面落实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法规,聘请法律顾问,全员缴纳医疗责任险,为提升医院治理能力和水平提供法治保障。整合业务系统和资源系统,按照县数字经济统一部署要求建立医院运营管理决策支持系统,推动医院运营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以大数据方法建立病种组合标准体系,形成疾病严重程度与资源消耗在每一个病组的量化治疗标准、药品标准和耗材标准等,对医院病例组合指数、成本产出、医生绩效等进行监测评价,减轻患者就医负担,促进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保障可持续。(县发展改革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委宣传部、县财政局、县医保局、县市场监管局分别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全面预算管理。依据国家公立医院全面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以医院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目标为依据,以项目预算为基本单元,将预算编制和管理覆盖医院所有经济活动,要将各类收入支出、成本费用、项目实施、资产配置、政府采购等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并分解到各个职能部门和科室,贯穿到预算编制、审批、执行、监控、调整、决算、分析、考核等各环节,成为各个工作执行的目标。建立基于预算的过程控制与管理体系,要从数量、质量、实效、成本、效益等方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现全口径、全过程、全员性、全方位预算管理和追踪,强化预算约束。完善公立医院全面预决算信息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设置总会计师岗位,发挥总会计师在医院全面预算管理中的作用。依法有效化解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长期债务,促进公立医院良性运行。(县卫生健康局、县财政局分别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和重大风险评估机制,以业务管理和经济管理的重大风险、重大事件、重要流程为重点,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评价,强化院内审批、预算、资产、会计、采购、信息公开等环节控制,防范财务、业务、法律、廉政等领域风险。加强成本消耗关键环节流程管理,降低万元收入能耗支出。实行保洁、安保等后勤保障社会化服务。(县卫生健康局、县财政局分别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强化绩效考核应用。坚持和强化公益性导向,健全绩效评价机制,按照国家公立医院绩效评价指标,以医疗质量、运营效率、持续发展、社会利益、满意度评价等为重点,每年开展一次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财政投入、薪酬分配、职务任免等挂钩。完善内部绩效考核制度,推动公立医院以评促改、提质增效。按照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充分发挥绩效考核激励性和奖励性职能,有效调动医务人员的工作主观能动性,注重加强考核结果应用,逐步将考核评价结果与医务人员绩效工资、晋级晋职等挂钩,同时作为人事任免、岗位调整、评优评先等的重要依据,不断激发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完善县域内医共体绩效考核制度,加强绩效监测评价分析,促进资源下沉,提高基层服务能力和卫生水平。同时健全公立医院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的绩效考核制度,充分发挥健康科普“带头人”作用,助推健康洱源行动。(县卫生健康局、县委组织部、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医保局分别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激活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动力

1.改革人事管理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大理州贯彻落实云南省促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三十条措施》。落实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标准,建立动态核增机制。深化 “放管服”改革,充分赋予公立医院在内设机构、岗位设置、人员招聘、职称评聘、干部选用等方面的自主权,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实行编制统筹使用、总量控制、备案管理。县、乡级医疗单位,要根据事业发展需要,结合用人需求,盘活岗位存量,优化岗位结构,预留发展空间,保证医疗事业高质量发展。落实岗位管理制度,按照医、护、技、药、管等不同类别合理设置岗位,科学编制岗位责任书,实行全员竞聘上岗、合同管理。完善公开招聘政策,对急需紧缺专业或岗位在公开招聘中不设开考比例。合理调配临床医生、护理等人员结构,逐步使公立医院医护比总体达到 12 左右。(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委编办、县卫生健康局、县财政局分别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改革薪酬分配制度。落实“两个允许”要求,贯彻人社部、财政部、国家卫健委、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印发的《关于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指导要求》(人社部发〔202152号),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统筹考虑编制内外人员待遇。建立主要体现岗位职责和知识价值的薪酬体系,实行以岗定责、以岗定薪、责薪相适、考核兑现。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医院可自主设立体现医疗行业特点、劳动特点和岗位价值的薪酬项目,充分发挥保障和激励作用。拓宽薪酬制度改革经费渠道,鼓励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年薪制,探索医务人员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等多种薪酬分配形式,适当提高低年资医生的薪酬水平。(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县财政局分别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健全公立医院引才、育才机制,加快培养高层次复合型医学人才,造就一批具有杰出专业技术人才、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根据人才培养项目计划,公立医院每年选派业务骨干到县外学习进修。开展中医药师承教育,持续开展多层次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和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加大全科医生培训与使用力度。强化老年、儿科、产科、重症、感染等紧缺专业医护的培养培训,培育高质量医护人才队伍。通过线上线下、院内院外、县内县外、培训进修、理论实操、转岗轮岗等措施加强人才培养力度,为我县医疗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县卫生健康局、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分别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建立健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医疗机构充分参与、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统筹兼顾医疗发展需要和各方承受能力,调控医疗服务价格总体水平。加快审核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完善中医(民族医)、互联网等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支持公立医院优化医疗收入结构,在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加强精细化管理及成本管控的同时,动态调整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到2025年,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入占医疗收入比例达到国家要求或评价标准。(县医保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分别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全面推进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探索按床日付费、门诊按人头付费。继续推动县域医共体医保资金打包付费,按照“总额付费、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原则,落实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根据考核结果按规定比例拨付,结余资金作为医共体成员单位医疗服务收入,主要用于绩效分配、人才培养、专科建设、信息化建设等。促进公立医院合理提供医疗服务、回归功能定位。科学制定医保总额预算,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按病种、按床日、按人头等的付费标准。健全公立医院与医保经办机构协商谈判制度,规范医保协议管理,明确结算时限,细化结算规则,逐步规范医保支付审核标准,确保基金及时足额拨付。健全重大疫情医疗救治医保支付政策,探索符合中医药服务、“互联网+医疗健康”等服务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推动公立医院积极参与国家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使用,建立合理用药、优先使用中选产品激励机制。(县医保局、县卫生健康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分别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建设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文化

1.强化患者需求导向。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尊重医学科学规律,遵守医学伦理道德,遵循临床诊疗技术规范,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适宜、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发展老年健康服务,力争用5年时间,80%以上的综合性医院、中医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推行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健康扶贫“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为老年人、孕妇、儿童、军人军属、见义勇为、特殊人才等人员开设绿色就医通道,合理引导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开药患者到基层就医。加强医院健康促进工作,更好发挥健康科普“主阵地”作用,完善医务人员开展健康科普的激励保障机制。加强患者隐私保护,做好医患沟通交流,增进理解与信任,共同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县卫生健康局、县委宣传部、县民政局、县教育体育局、县红十字会分别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医院文化建设。建立健全党组织主导、院长负责、党务行政工作机构齐抓共管的医德医风工作机制,塑造行业清风,建设清廉医院。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巩固“文明单位”创建成果,形成良好的医德医风。挖掘整理医院历史、文化特色和名医学术思想、医德医风,提炼医院院训、愿景、使命,积极筹建院志和中医文化长廊,凝聚支撑医院高质量发展的精神力量。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和崇高职业精神,学习先进模范李桂科,唱响“大医精诚、医者仁心”主旋律,增强医务人员使命感、归属感、荣誉感,激发医务人员对工作极端负责、对人民极端热忱、对技术精益求精的不竭动力,以充满人文关怀的医疗服务赢得患者、社会的信任和尊重。(县卫生健康局、县委宣传部分别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贯彻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建立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卫人发〔202113 号)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3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精神,落实公立医院医务人员学习、工作、休息和政策性带薪休假制度,对确因工作不能休假人员,应适时安排补休,维护医务人员合法权益。关心年轻医务人员成长,加强与三甲医院在人才培养方面的合作与交流,给青年骨干创造机会到三甲医院进修深造,作为学科可持续发展的储备力量。建立医务人员职业荣誉制度和争先创优机制,利用“护士节”“医师节”等节日开展医务人员慰问活动。健全职工关爱帮扶机制,聚焦一线,贯彻落实各级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政策措施,让一线医务人员感到温暖,受到激励。加强职业暴露防护,每年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加强医院安全防范,公安机关将督促、帮助、指导医院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力争用5年时间,在县域内二级医院设立医院警务室。实行医务人员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健全完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机制,完善第三方调节和引导医疗纠纷纳入法治轨道解决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医闹、暴力伤医等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保护医务人员安全。(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团县委分别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

1.全面执行和落实党组织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建立健全公立医院党建工作机构,配齐配强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公立医院党组织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集体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健全完善医院党组织会议和院长办公会会议事项决策制度,落实“三重一大”议事决策规则,建立书记、院长定期沟通和党组织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着力构建党组织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在公立医院章程中明确党建工作的内容和要求,明确党组织研究决定医院重大问题的机制,把党的建设各项要求融入医院治理全过程各方面各环节。(县委组织部、县卫生健康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分别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公立医院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公立医院领导班子特别是党组织书记和院长。党组织书记和院长分设的,党组织书记一般不兼任行政领导职务,院长是中共党员的同时担任医院党组织副书记。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医院党组织要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制定实施医院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选拔任用具体办法。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科学制定医院人才发展规划,完善人才培养、使用和引进管理办法,建立医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制度,探索建立以医德、能力、业绩为重点的人才评价体系。(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卫生健康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分别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全面提升公立医院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质量。切实发挥医院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推进示范党支部创建。建立党总(支)部委员会参与医院人才引进、队伍建设、职称职级晋升、绩效考核、薪酬分配、评奖评优等重大事项讨论决策制度。建立健全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把业务骨干培养为党员、把党员业务骨干培养成管理骨干和学科带头人的“三培养”机制,把好政治思想关、医德医风关、业务技术关。注重在医疗专家、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医务人员中发展党员,引导党员立足岗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县委组织部、县卫生健康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分别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落实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责任。组织部门要履行牵头抓总责任,加强政策指导和工作协调,形成县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卫生健康等部门具体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工作格局。公立医院党组织承担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是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扎实推进公立医院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并强化结果运用,作为年终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县委组织部、县卫生健康局分别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组织实施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部门要把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压实各方责任。要密切沟通、协调推进,按照职责分工加强业务指导,在规划编制、政策实施、项目安排、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形成协同联动的工作合力,推进全县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政府投入。强化政府办医主体责任,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符合规划的基本建设、信息化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建设和医学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经费、政策性亏损以及医院基本公卫任务和紧急救治、支边、公共服务等投入政策,支持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落实对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等专科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

(三)加强动态评价。县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要根据国家和省、州制定的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结合国家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对辖区内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进行评价,充分考虑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实际情况,不搞“一刀切”。

(四)总结推广经验。卫生健康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调研指导和政策培训,挖掘、总结、提炼、推广典型经验,以点带面推动我县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取得实效。


附:《洱源县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责任编辑: 洱源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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