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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5251881C/2022-00401
  • 发文字号: 洱政办发 〔2022〕 56号
  • 公文种类: 通知
  • 发文机关: 洱源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1669317265000
  •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洱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洱源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洱政办发〔2022〕56号)

  • 洱源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25日
  • 来源: 洱源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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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部门:

《洱源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1125      

(此件公开发布)


洱源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2

重点工作任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办发〔202214)、《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68)和《大理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大政办发〔202254)的精神,全面推进健康洱源建设,深化“三医”联动改革,因地制宜推广三明医改经验,持续推动从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难题。结合我县工作实际,提出我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2年以下重点工作任务。

一、构建有序的就医和诊疗新格局

(一)提升县域医疗服务能力。认真贯彻落实洱源县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结合“千县工程”及县人民医院提标扩能建设项目,全面提升县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满足县域居民基本医疗服务需求,为下一步三级医院的创建打好坚实基础。充分发挥医共体总院牵头作用,推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加强县医院重点专科、专科联盟和远程诊疗协作网建设,有效提升县级医院医疗救治水平和县域内就诊率,全县重点疾病外出转诊比例逐步降低。(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县级医院能力提升。推行县级公立医院支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学科建设,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第二阶段提质达标工作,重点建设临床服务“五大中心”、建设急诊急救“五大中心”、组建县域医疗资源“五大中心”、组建县域医共体高质量管理“五大中心”,加强薄弱专科建设,支持县级公立医院提升医疗服务能力,改善人民群众就医环境。县域就诊率和县域内住院人次占比稳步提升。(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城医共体建设。2022年全面推进医共体建设和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制机制改革。严格按照《云南省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重点任务清单》及《大理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全面落实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在2022年底基本建成紧密型县域医共体。2022年持续推进县域医共体医保资金打包付费改革,加强监督考核,结余留用、超支合理分担,同时出台打包付费评价指标。(县卫生健康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医保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夯实基层医疗卫生“网底”。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档升级,力争全县达到能力标准的乡镇卫生院比例提高到90%以上。推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引导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和非公立医疗机构医师加入家庭医生队伍,允许服务关系稳定的家庭医生和签约居民签订2-3年有效期的服务协议,不断丰富签约服务内涵和服务方式,为符合条件的签约慢性病患者优先提供长期处方服务,完善相关医保支付政策,做实做细老年人和4种慢病项目服务管理。全力推进健康乡村建设,落实乡村医生多渠道补偿政策,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参加基本养老保险。鼓励在岗乡村医生参加全国统一的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落实在岗乡村医生基本药物制度补助,并按规定享受养老补助待遇。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确保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空白点”动态清零,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动态达标。(县卫生健康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医保局、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持续推进分级诊疗和优化就医秩序。推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督促指导各级医院按照国家疾病分级诊疗技术方案和出入院标准,建立健全医共体药品联动管理机制,引导患者下转或在基层就诊,促进医共体内合理就医。积极参加省级专科联盟和建设管理工作,推进分级诊疗各项工作。(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深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

(六)持续推广三明医改经验。全面落实《云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深入推广福建省三明市医改经验深化三医联动改革的若干措施》(云医改发〔20222)及《大理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大理州深入推广福建省三明市医改经验深化三医联动改革的实施意见》(大医改发〔20222),推动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或一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医改领导小组组长,由一位政府负责同志统一分管医保、医疗、医药工作,充分发挥医改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县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负责)

(七)持续开展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全面落实国家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政策,分批分类推进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落实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完善结余留用考核,激励合理优先使用中选产品。(县医保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八)持续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落实医疗服务价格重要事项报告制度。按照省、州制定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的启动条件、触发标准及约束条件,以及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权限及有关职能开展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综合评估,符合条件的及时启动价格调整工作。实施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线上申报、审核及论证,及时提出价格项目意见。(县医保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九)持续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继续做好全县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改革,探索按病种分值(DIP)付费改革。规范全县日间手术医保付费政策,探索门诊按人头付费相关工作。(县医疗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县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持续深化公立医疗机构人事薪酬制度改革。落实优质医疗资源“省管县用”对口帮扶机制实施方案,充分利用好省级专家资源。按照“两个允许”要求,落实云南省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深入推进治理结构、人事薪酬、编制管理和绩效考核改革,科学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薪酬制度改革,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政保障力度,增强薪酬制度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调性。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公立医疗机构可采取多种方式自主分配,可自主设立体现医疗行业特点、劳动特点和岗位价值的薪酬项目,优化内部分配办法,在整体水平提高的基础上,合理扩大医生的分配比例,健全以公益性考核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制定完善公立医疗机构负责人绩效考核评价办法。(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持续加强医疗卫生综合监管。发挥好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联席会议制度作用,有效提升监管合力。大力推行医疗卫生行业“互联网+监管”,持续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等精准监管机制,加强医保基金智能监控应用,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类定点医药机构欺诈骗保行为。加强医药领域价格监管。在全县稳步推进医疗机构合理用药考核及药品使用监测工作。推进统一医保信息业务编码动态维护和深化应用。(县卫生健康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着力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十二)提升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加强疾控机构设施设备更新配备,提升监测预警、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现场应急处置能力。扎实推进公立医疗机构设立公共卫生科(感控办),承担本单位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强化医疗机构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沟通协调,事项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平稳有序做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改革有关工作。(县卫生健康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委编办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加强医防协同。充分发挥职业病体检医院作用、加强职业健康体检能力建设。以深入推进国家公共卫生项目为抓手,通过实施癌症、心血管疾病、慢阻肺等重大慢性病高危筛查干预项目,以紧密型医共体为核心,专项公共卫生机构为辅助,强化医疗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慢性病预防、早期筛查和综合干预的深度融合。以高血压、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管理为突破口推进基层医防融合,实施城乡社区慢病医防融合能力提升工程。完成省级慢病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县卫生健康局负责)

(十四)全力做好新冠感染疫情防控。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落实“四方责任”和“四早”要求,加强疫情源头控制,严格落实高风险人员闭环管理,科学精准处置局部疫情,抓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不断优化完善防控措施,坚决守住不出现疫情规模性反弹的底线,统筹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努力用最小的代价实现最大的防控效果。(县卫生健康局、县财政局、县医保局、县交通运输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持续推进健康洱源行动。推进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的绩效考核机制建设,激励和引导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和促进活动。深化拓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开展“绿城市、治污染、除四害、食安心、勤锻炼、管慢病、家健康”为主题的健康县城建设三年行动,充分利用数字化、信息化技术管理手段,加大人居环境治理力度,深入推进卫生县城、卫生乡镇、卫生村创建工作。推动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理念贯穿县域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及各环节,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县卫生健康局、县委宣传部、县教育体育局、县发改局、州生态环境局洱源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妇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统筹推进医药卫生高质量发展

(十六)推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高质量发展。着力推进以药品耗材采购方式、人员总量管理、医保支付方式、人事薪酬制度、医疗服务价格、财政补助方式等为重点的改革。研究制定公立医院临床医技科室双培养、双带头人工作方案。开展公立医院高质量监测督导评价工作。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进落实二级公立医院设立总会计师岗位制度。持续推动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将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员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县卫生健康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医保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强化政府投入责任。坚持公益性,落实县政府在卫生健康领域的投入责任,指导按照规定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公立医院的投入政策。按照国家要求,开展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有关工作,探索推行各公立医院财政投入保障机制改革,激励引导各公立医院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落实省、州关于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办法,县内至少有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能够提供包括门诊费用在内的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县医院基本实现高血压、糖尿病、尿毒症透析治疗等3种特慢病有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统筹区全覆盖。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开发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更好覆盖基本医保不予支付的费用。(县医保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税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提升药品供应保障能力。将通过化学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品种列入2022年药品县级监督抽祥的重点品种,严把药品质量关。坚持基本药物主导地位,促进基本药物优先配备、合理使用。加强药品的供应保障。加强用药指导和帮扶,强化县域医共体内部上下级用药衔接。扩展药品短缺信息监测覆盖面,不断强化短缺信息共享、分级应对。持续推进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工作。推进医药企业信用评价制度建设,依法依规完善信用评价、修复、通报、价格函询、约谈等制度。探索药品流通新业态新模式。(县工信和科技局、县商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提高药品流通信息化管理水平。建立完善医用耗材信息化追溯机制,推进医疗器械唯一标识(UDI)实施,加强药品和医用耗材监管能力建设。用好云南省“互联网+药品流通”公共服务平台大数据,探索医疗器械耗材信息化管理,提高“两票制”验票平台对公立医疗机构的覆盖率,积极探索推动民营医疗机构和定点医保药店上线运营。(县商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强化中医临床重点学科、专科建设,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推动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工作。落实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有关政策,探索中医药特色病种()在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支付方式改革中的应用,对中医医疗机构、中医优势病种的系数给予倾斜。针对中医优势病种试行按中医疗效价值付费,实现中西医同病同效同价。开展符合中医药服务特点的支付方式改革,一般中医药诊疗项目可继续按项目付费。(县卫生健康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医保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协同推进有关领域改革。通过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等多种途径,持续加强全科医生培养。持续开展专科护士培训,重点加强老年、儿科、重症、传染病专科护士培养培训,促进专科护士培训同质化管理,提升专科护士培训质量。制定和落实我县“一老一小”相关实施方案。以“医共体信息化平台建设”为抓手,推进全县卫生健康信息互通共享。(县教育体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县医改牵头协调机构要切实履行职能作用,全面做好医改统筹协调、指标监测、督导评价、宣传引导、绩效考核等工作,确保各项医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附件:洱源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2年重点工作指标清单

附件

洱源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2年重点工作指标清单

重点任务

工作内容或指标

责任单位

()构建有序的就医和诊疗新格局

1.认真贯彻落实我县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并结合“千县工程”全面提升县医院综合能力,满足县域居民基本医疗服务需求。按时间进度要求推进完成有关工作。

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医保局按照联责分工负责。

2. 按照《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至少完成1家县级公立医院的第二阶段提质达标工作。

3. 开展县级公立综合医院专科能力提升工程(薄弱专科建设),县医院完成设立口腔科独立科室,设立康复科独立科室、设立老年病科独立科室。设立眼科独立门诊、精神科独立门诊,逐步建成独立科室。

4.继续巩固推进县级公立综合医院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

5.完成妇幼保健院等级评审和能力达标建设考核。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

6.基本建成紧密型县域医共体。

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全县乡镇卫生院达到国家推荐标准比例不低于8%,达到国家基本标准及以上比例不低于70%,新增社区医院1家。

8.新增慢病管理中心1个,心脑血管救治站1个。

9.全人群和重点人群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提升1-3个百分点。

10.签约家庭医生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严重精神障碍的规范管理率达到90%以上,扎实做好农村地区群众36种大病患者分类救治。

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

()深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

11.县委常委会每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医改工作。县医改领导小组及秘书处每年至少研究2次医改工作,至少组织开展1次医改工作培训。

县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负责

12.参加集中带量采购药品通用名数超过350个。

13.组织国家第六批(胰岛素专项)药品和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推动2类人工关节及 42个胰岛素产品落地实施。

县医保局负责

14.开展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综合评估1次,符合条件的及时启动价格调整。

县医保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5.按照符合条件开展住院服务的医疗机构DRG付费改革覆盖率不低于40%,付费医疗机构病种覆盖率不低于70%,医保基金支出占统筹区内住院医保基金支出覆盖率不低于30%

县医保局负责

16.落实优质医疗资源“省管县用”对口帮扶及时实施方案,充分利用好省级专家资源。

17.参照州级公立医院医生(含技师、临床药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总额原则上不低于本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总额的50%,落实县级公立医院结合实际确定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

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8. 实现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卫生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投诉举报查处率达到100%;案件办结率达到95%;完成县卫生监督协管员制度改革落实。

19.对二级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理用药考核覆盖率分别达到50%20%;持续推进药品使用监测和药品编码运用,覆盖二级公立医疗机构和80%的政府办乡镇卫生院。

20.实现医保举报线索检查办结率100%,日常监督覆盖率100%

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

()着力提升公共卫生能力

21.推进村()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2022年底实现全覆盖。

22.完成县疾控中心机构能力建设。

23.以乡镇为单位,实现0-6岁免疫规划报告接种率维持在90%以上。

24.保持重点传染病防控力度不减弱,保持法定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局负责

25.实施宫颈癌、乳腺癌筛查和地中海贫血筛查项目,启动先心病筛查工作。

26.积极协同推进"-()-(市、区)”职业病诊断救治技术支撑网络,并向重点乡镇(街道)延伸。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

27.继续推进60岁以上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确保该人群疫苗接种覆盖率达到92%以上。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

28. 组织开展健康洱源行动2022年考核考评工作。

29. 组织开展洱源县2022年健康县城创建工作。

健康洱源行动推进办、县爱卫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统筹推进医药卫生高质量发展

30.持续加大对医疗卫生事业投入力度,研究财政进一步支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相关举措,支持加大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支持加快补齐基层医疗卫生短板。

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1.启动实施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年内制定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报销比例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料。

县医保局负责

32.压实短缺药品信息监测预警报告工作,及时进行报告和分级处置。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

33.推进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现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全覆盖。建设不少于3个“示范中医馆”。

县卫生健康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4.计划招聘13人(考核招聘4人,考试招聘9人)。

35.全县20%以上的二级公立医疗机构实现健康码"一码通用”。

36.推进医保电子凭证实现全县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 80%90%“一码通用”。

县卫生健康局、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局、县教体局、县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附: 《洱源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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