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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实施意见》

  • 洱源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18年02月16日
  • 来源: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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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实施意见》(云政办﹝20189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便于各地区、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驻滇保险机构和社会公众更好地了解掌握《实施意见》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落实工作,现就《实施意见》解读如下。

一、《实施意见》的出台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工作。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十三五”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等文件都对发展商业养老保险提出了明确要求。

商业养老保险是养老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目的就是要发挥商业保险机构在风险保障、长期资金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优势以及市场化运作的机制优势,扩大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供给、拓宽服务领域、提升保障能力,满足不同年龄段、不同就业形式的人民群众在基本保障之上更高水平的、更多样化的养老保障需求,健全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对基本养老保险形成有效补充,适应人口老龄化和新就业形态特点,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为此,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59号),明确了商业养老保险到2020年的发展目标,明确了商业养老保险在完善养老保障体系、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中的作用和任务,提出了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支持政策及保障措施。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的安排部署,省金融办会同云南保监局和省民政厅进行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研究提出了《实施意见》,经省人民政府第13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日前正式印发实施。

二、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应对人口老龄化、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保障需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出发点,以完善养老风险保障机制、提升养老资金投资效率、优化养老金融服务体系为方向,依托商业保险机构专业优势和市场机制作用,扩大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供给,拓宽服务领域,提升保障能力,充分发挥商业养老保险在健全养老保障体系、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等方面的生力军作用。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改革创新,提升保障水平。深化商业养老保险体制机制改革,激发创新活力,增加养老保障产品和服务供给,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养老保障需求。二是坚持政策引导,强化市场机制。发挥政府引导和推动作用,给予商业养老保险发展必要政策支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鼓励市场主体及相关业务特色化、差异化发展。三是坚持完善监管,规范市场秩序。始终把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作为商业养老保险监管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加强监管协同,强化制度执行,营造平等参与、公平竞争、诚信规范的市场环境。

(三)主要目标。到2020年,基本建立运营安全稳健、产品形态多样、服务领域较广、专业能力较强、持续适度盈利、经营诚信规范的商业养老保险体系,商业养老保险成为个人和家庭商业养老保障计划的主要承担者、企业发起的商业养老保障计划的重要提供者、社会养老保障市场化运作的积极参与者、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的有力促进者、金融安全和经济增长的稳定支持者。

三、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主要内容

(一)创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和服务。一是丰富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供给,为个人和家庭提供个性化、差异化养老保障。二是推动商业保险机构提供企业(职业)年金计划等产品和服务。三是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充分发挥行业优势,提供商业服务和支持。四是推动商业养老保险积极参与养老脱贫攻坚工作。

(二)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一是鼓励商业保险机构投资养老服务产业。二是支持商业保险机构为养老机构提供风险保障服务。三是建立完善老年人综合养老保障计划。

(三)积极引进商业养老保险资金。主要是积极做好我省保险融资项目储备和推介工作,引进商业养老保险资金参与我省“五网”基础设施、棚户区改造、新型城镇化、特色小镇建设等重大项目和养生养老、医养项目等民生工程建设,支持重点产业发展。

(四)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一是提升服务质量。构建以保险消费者满意度为核心的服务评价体系,深入推进以客户为中心的运营管理体系建设,为保险消费者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二是发展专业机构。提升商业养老保险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积极做好地方法人寿险公司申筹工作,引进专业能力强、市场信誉度高的商业养老保险机构。三是强化监督管理。加强监督检查,规范商业养老保险市场秩序,强化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

四、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支持政策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与部门协同。各地区各部门要将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纳入完善养老保障体系和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总体部署,加强沟通配合,细化完善配套政策措施,促进本地区商业养老保险持续健康发展。二是加强投资和财税等政策支持。研究制定商业养老保险服务实体经济的投资支持政策,落实好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积极启动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三是完善地方保障支持政策。各级政府要统筹规划养老服务业发展,落实好养老服务设施的用地保障政策,在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中予以优先安排。支持商业保险机构依法依规在投资开办的养老机构内设置医养结合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开展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业务。四是营造良好环境。大力普及商业养老保险知识,增强人民群众商业养老保险意识,积极推广成熟经验。加强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强化行业自律,倡导公平竞争合作,为商业养老保险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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