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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实施意见》

  • 洱源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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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5号)精神,近日,经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87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解读如下

一、《实施意见》出台背景

20183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5号),对促进全域旅游发展做出了安排部署。20161230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云南省全域旅游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6153号),提出要按照《云南旅游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的总体布局,贯彻落实旅游活动全域化、旅游空间全景化、旅游监管全覆盖、社区居民全参与、旅游成果共分享的工作要求,围绕标准引领、创软建硬、示范带动、动态监督的思路,以县级行政区域为重点,推进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打造一批具有云南特色的全域旅游目的地,到2020年,全省建成10个以上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25个以上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2017630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加快推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重点任务的通知》(云政发〔201739号),进一步明确了全省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名单,对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提出了更高要求。2018724日,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旅游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云政发〔201838号),对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目标作出了进一步明确,提出重点实施50个国家级和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启动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以来,全省推进全域旅游发展思路、创建目标、创建重点、创建任务、保障措施等逐步清晰明确,促进云南全域旅游发展形成了广泛共识,为《实施意见》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和实践基础。

二、《实施意见》总体考虑

《实施意见》贯彻落实省政府“国际化、高端化、特色化、智慧化”的旅游产业发展要求和“云南只有一个景区,这个景区叫云南”的全域旅游理念,以打造独具特色的健康生活目的地、世界一流旅游目的地为目标,落实“旅游活动全域化、旅游配套全景化、旅游监管全覆盖、社区居民全参与、旅游成果共分享”全域发展要求,以旅游产业融合、旅游公共服务、旅游治理机制体制改革创新等为主要抓手,以县(市、区)域为重点,分批次、分区域推进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创建一批国家和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培育一批全域旅游精品,打造一批具有云南特色的全域旅游目的地,更好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全省全域旅游发展,着力推动旅游业从门票经济向产业经济转变,从粗放低效方式向精细高效方式转变,从封闭的旅游自循环向开放的“旅游 ”转变,从企业单打独享向社会共建共享转变,从景区内部管理向全面依法治理转变,从部门行为向政府统筹推进转变,从单一景点景区建设向综合目的地服务转变,实现旅游发展全域化、旅游供给品质化、旅游治理规范化、旅游效益最大化的全域旅游发展目标。到2020年,力争有50个以上州、市、县、区创建成国家级、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为云南省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省奠定坚实基础。

三、《实施意见》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8个方面、44条。

(一)打造全域旅游精品共11条,到2020年,全省打造以下全域旅游重点产品。一是力争创建50个国家、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二是创建5A级景区15个以上,全省4A级以上景区超过100个。三是力争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达到10个,省级旅游度假区达到40个以上。四是推动创建20个以上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旅游循环经济示范区等。五是建成32条精品自驾旅游线路、200个以上汽车旅游营地、20条以上精品徒步旅游线路,投放各类旅游租赁车辆10万辆以上。六是建设20个以上旅游综合体。七是力争创建100个旅游名镇。八是培育发展体育旅游、养生养老度假、医疗健康旅游、通用航空旅游、文化旅游、红色旅游等。九是进一步完善21条边境旅游线路基础设施,打造3条以上跨境旅游黄金线。十是创新开发一批特色旅游商品。十一是培育旅游节庆品牌、特色节庆活动、精品演艺品牌,积极争取在云南举办国际性、国家级大型活动,办好中国(昆明)国际旅游交易会、中国—南亚博览会等,支持沿边州(市)面向周边国家发展会展旅游产品,丰富夜间旅游文化活动。

(二)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共7条,到2020年,全省重点发展以下乡村旅游。一是建设怒江全域旅游扶贫示范州、20个旅游扶贫示范县、30个旅游扶贫示范乡镇、500个旅游扶贫示范村建设,培育10000户旅游扶贫示范户,综合带动80万贫困人口增收脱贫。二是创建200个旅游名村。三是建设30个以上花田(农业)旅游示范基地。四是创建100个以上旅游生态农庄。五是培育1000个以上特色民宿客栈。六是创建10000个以上星级农家乐。七是培育10000户乡村旅游示范户。

(三)完善旅游基础公共服务设施共6条,重点推进以下设施建设。一是加快旅游公路和环线建设,开通主要景区的旅游专线、打通景区之间连接公路和旅游环线,增加国际旅游航线,完善省内旅游环飞航线,推进旅游交通与城乡交通无缝对接,稳步适度发展水上旅游。二是加快推进全省高速公路、国省道、旅游专线公路和景区连接道路等服务区改造提升。三是持续推进“厕所革命”,新建、改建旅游厕所3400座以上。四是加快停车场、旅游标识、无障碍设施建设。五是完善旅游集散与咨询服务体系,到2020年,形成以一级游客服务中心为核心,延伸至各主要旅游目的地的游客集散咨询服务体系。六是推进“居民休闲、游客分享”公共休闲设施体系建设。

(四)提升旅游品质共5条,重点从以下方面提升旅游品质。一是加快“云南标准”体系建设。二是坚持“游客为本”导向,建立由政府评价、专业评价、游客评价构成的旅游评价体系,加强游客评价运用。三是推行国际服务标准、国际质量认证、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推进旅游服务与国际标准接轨。四是培育壮大市场主体,重点打造10个以上综合型龙头旅游企业集团,培育100个以上专业型骨干旅游企业,优选培育1000个以上成长型旅游中小企业。五是推进“一部手机游云南”,提升全域旅游智慧化水平。

(五)加强全域旅游监管共4条,重点从以下方面加强监管。一是强化旅游市场监管,强化属地管理,推行“1 3 1”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模式,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严惩强迫消费、商业贿赂、欺诈消费、偷税漏税等涉嫌构成犯罪的行为,强化旅游综合监管考核。二是落实安全监管职责,开展旅游风险评估,加强旅游安全制度建设,加强景区最大承载量管理、重点时段游客量调控和应急管理,加强索道、游乐设施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强化旅游安全保障。三是深化旅游行业协会改革,强化旅游行业自律。四是加强导游队伍建设和权益保护,落实导游薪酬和社会保险制度,创新导游激励机制,全面推行导游人员服务质量综合评价。

(六)推进旅游共建共享共4条,重点实施以下共建共享措施。一是强化空间管控,加强资源环境保护,大力推进低碳旅游和旅游业节能减排,加强生态旅游教育培训,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和旅游可持续发展。二是推进旅游城市、旅游乡镇、旅游村等旅游重点区域生态环境绿化美化和景观提升,开展主要旅游交通沿线风貌整治,推进旅游村“三改一整理”行动(改厨、改厕、改客房、整理院落)和垃圾无害化、生态化处理,全面优化旅游环境。三是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及景区内索道、接驳车船价格,落实带薪休假制度,推动博物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科技馆等免费开放,制定针对特殊人群、特殊时段的旅游价格优惠政策,推出更多旅游惠民措施。四是营造各地、各部门和全社会广泛参与支持的良好社会环境,形成“处处都是旅游环境,人人都是旅游形象”的全域旅游共建氛围。

(七)强化政策支持共5条,重点从以下方面加强全域旅游发展支持。一是编制全域旅游发展规划和创建工作方案,加强规划引领。二是加大全域旅游发展财政支持力度,加强金融支持全域旅游发展,引导各类资金参与支持全域旅游发展。三是强化旅游用地保障,年度土地利用计划适当向旅游倾斜,适度扩大旅游产业用地供给,优先保障旅游重点项目和乡村旅游扶贫项目用地。四是提升“七彩云南·旅游天堂”品牌影响力,加强旅游品牌营销支持。五是加强旅游人才保障及旅游专业支持。

(八)强化统筹组织共2条。一是按照“省级统筹协调、州市负总责、县级抓落实”的原则,强化组织领导,抓好统筹组织。二是强化绩效考核,将全域旅游发展纳入各级政府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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