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洱海流域建设项目审查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于2021年12月24日印发,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了便于社会公众、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更好地理解和执行《方案》的有关内容,现就《方案》出台背景、主要内容等作如下解读:
一、《方案》出台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关于洱海流域建设项目审查的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洱源县洱海流域建设项目审查,全面加强洱海保护治理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洱源县洱海流域建设项目审查工作实施方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方案》的主要内容
《洱源县洱海流域建设项目审查工作实施方案》共八条,明确了总体要求,组织领导,建设项目,审查范围,审查内容、申请材料、审查程序、相关要求。第一条至第四条主要是明确了方案的目的、适用范围、建设设项目的定义。第五条至第七条是方案审查内容、申请方提交的材料和审查程序。第八条为相关要求。
三、《方案》施行日期及有效期说明
《方案》的公布日期是2021年12月24日,施行日期是2022年1月1日,此方案有效期为1年,至2023年12月31日。
2021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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