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互通互认工作,洱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跨地区互通互认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便于各地各部门及社会公众更好理解相关内容,现就《通知》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工作,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基本实现电子证照互通互认。
2022年7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跨地区互通互认工作的通知》(大政办通〔2022〕73号),要求以电子证照场景化应用为目标导向,进一步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互通互认,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为抓好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更好地发挥电子证照应用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中的支撑保障作用,实现更多的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由州政务局牵头制定了《通知》,以洱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实施。
二、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包括3方面12项具体措施。
第一,扩大电子证照应用领域。推进电子证照标准化制发、推进个人常用证照电子化应用、推进企业常用证照电子化应用、推进电子证照社会化应用和加强电子证照线上线下融合服务。计划在2022年12月底前,实现至少14项个人电子证照和至少15项企业电子证照在不同场景的充分应用,且每类电子证照推广不少于2个应用场景;聚焦社会多样化需求不断促进电子证照社会化应用。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加强实体证照服务保障,满足老年人、残疾人等各类群体需求。
第二,推进落实电子证照互通互认。推进电子证照互通互认,明确电子证照制发和使用部门责任;推进电子证照标准化规范化,明确使用政务服务平台和使用垂建系统制发证照的部门对证照标准和信息更新的责任;推进电子证照与省政务服务平台互通互认,明确各级各部门向省平台电子证照库获取电子证照数据的原则和程序。
第三,强化电子证照应用支撑保障。推进电子证照应用平台整合,明确州级及以下部门原则上不再新建电子证照系统;各级各部门做好印章采集备案和证照签章关系配置;各相关部门加强电子证照签发、归集、存储、使用等各环节安全管理责任,并广泛开展电子证照应用宣传引导。
附:洱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跨地区互通互认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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