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洱源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洱政办发〔2023〕31号)正式印发实施,为更好地理解和贯彻《洱源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精神,现就《预案》的出台背景、制定依据、目的意义、主要内容、核心举措等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随着近年来全球气候变化加剧,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多发、频发,气象灾害对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安全运行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的威胁日趋严重,防灾减灾形势日益严峻。当前如何科学防灾、依法防灾,最大限度地减少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如何最大程度提升气象灾害防范与应急处置的针对性、及时性和有效性,已经成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重点。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防灾减灾救灾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依法、科学、高效、有序组织开展气象灾害防范应急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对气象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明确气象工作关系“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要求气象部门做到“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推动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高气象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能力。
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迫切需要强化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加强气象灾害风险科学防控,提升气象灾害防御法治化水平,为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在这样的背景下,制定《预案》,一是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关于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二是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5号)、《大理州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要求,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规范协同的气象灾害应急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分工明晰、协同高效的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提升气象灾害防御水平。
二、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云南省气象条例》、《云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云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云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大理州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结合洱源县实际编制本《预案》。
三、目的意义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关于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预防为主、科学高效,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联动有序,广泛动员、全民参与”的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原则。做好气象灾害防范与处置工作,建立科学、高效、协调、统一的应急处置机制,做到职责明确、反应及时、规范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气象灾害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四、主要内容
《洱源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由总则、运行机制及部门责任、气象灾害防御能力、监测预报预警、部门预警联动及分类响应、奖励与责任追究、应急保障、附则等8个部分内容。
五、核心举措
(一)构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体系。建立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应急响应体系,指出了县防汛抗旱、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指挥部在对应气象灾害应急处置中职能,明确了县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在气象灾害防范和应急处置中的职责。
(二)规范监测预报预警工作。明确监测信息共享、预报预警制作、高级别气象预警直报机制、预警信息发布、预报预警行动、预警解除等工作。
(三)规定部门预警联动及分类响应。开展气象灾害会商研判,按照蓝色、黄色、橙色、红色4种等级分级实施预警联动响应。试行分部门、分灾种响应,明确暴雨、暴雪、寒潮、大风、高温、霜冻、大雾、道路结冰、雷电、冰雹、干旱等11种气象灾害各职能部门和有关单位灾害风险研判、防范准备和应对处置工作。规范现场处置、社会动员、信息报告工作。
(四)健全应急保障机制。建立洱源县气象灾害应急队伍体系,落实资金保障、物资保障、交通保障、通信电力保障,实施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开展气象灾害普查和风险隐患整治,强化气象灾害防御规划,明确气象灾害防御部门联动措施。
(五)建立奖励与责任追究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云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云南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大理州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对在气象灾害应急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气象灾害应急工作中违反法律、法规、规章,造成重大、特大损失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照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关键词、专业术语诠释
(一)洱源县气象灾害预警分级标准(县级)
灾害名称 |
预警等级 |
标准 |
1.暴雨 |
蓝色 |
12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
黄色 |
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
|
橙色 |
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
|
红色 |
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
|
2.暴雪 |
蓝色 |
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4毫米以上,或者已达4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影响。 |
黄色 |
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6毫米以上,或者已达6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影响。 |
|
橙色 |
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较大影响。 |
|
红色 |
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5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5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较大影响。 |
|
灾害名称 |
预警等级 |
标准 |
3.寒潮 |
蓝色 |
24小时内日平均温度将要下降6℃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5℃;或日平均温度已经下降6℃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5℃并可能持续。 |
黄色 |
24小时内日平均温度将要下降8℃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5℃;或日平均温度已经下降8℃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5℃并可能持续。 |
|
橙色 |
24小时内日平均温度将要下降10℃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0℃;或日平均温度已经下降10℃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0℃并可能持续。 |
|
红色 |
24小时内最低气温将要下降16℃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0℃,陆地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者已经下降16℃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0℃,平均风力达6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
|
4.大风 |
蓝色 |
24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者阵风7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 平均风力为6~7级,或者阵风7~8级并可能持续。 |
黄色 |
12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者阵风9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 平均风力为8~9级,或者阵风9~10级并可能持续。 |
|
橙色 |
6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或者阵风11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 平均风力为10~11级,或者阵风11~12级并可能持续。 |
|
红色 |
6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2级以上,或者阵风13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12级以上,或者阵风13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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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高温 |
黄色 |
连续三天日最高气温将在3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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橙色 |
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升至37℃以上。 |
|
红色 |
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升至4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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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害名称 |
预警等级 |
标准 |
6.霜冻 |
蓝色 |
48小时内地面最低温度将要下降到0℃以下,对农业将产生影响,或者已经降到0℃以下,对农业已经产生影响,并可能持续。 |
黄色 |
24小时内最低气温将要小于等于2℃且有出现霜冻的可能;或已出现了霜冻且最低气温小于等于2℃并可能持续。 |
|
橙色 |
24小时内最低气温将要小于等于0℃且有出现霜冻、冰冻的可能;或已出现了霜冻、冰冻且最低气温小于等于0℃并可能持续。 |
|
7.大雾 |
黄色 |
12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的雾,或者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大于等于200米的雾并将持续。 |
橙色 |
6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200米的雾,或者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200米、大于等于50米的雾并将持续。 |
|
红色 |
2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50米的雾,或者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50米的雾并将持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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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道路 结冰
|
黄色 |
12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有影响的道路结冰。 |
橙色 |
6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有较大影响的道路结冰。 |
|
红色 |
2小时内可能出现或者已经出现对交通有很大影响的道路结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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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雷电 |
黄色 |
6小时内可能发生雷电活动,可能会造成雷电灾害事故。 |
橙色 |
2小时内发生雷电活动的可能性很大,或者已经受雷电活动影响,且可能持续,出现雷电灾害事故的可能性比较大。 |
|
红色 |
2小时内发生雷电活动的可能性非常大,或者已经有强烈的雷电活动发生,且可能持续,出现雷电灾害事故的可能性非常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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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冰雹 |
橙色 |
6小时内可能出现冰雹天气,并可能造成雹灾。 |
红色 |
2小时内出现冰雹可能性极大,并可能造成重雹灾。 |
|
11.干旱 |
橙色 |
预计未来一周综合气象干旱指数达到重旱(气象干旱为25~50年一遇),或者某一县(区)有40%以上的农作物受旱。 |
红色 |
预计未来一周综合气象干旱指数达到特旱(气象干旱为50年以上一遇),或者某一县(区)有60%以上的农作物受旱。 |
(二)术语解释
1. 气象灾害:由天气气候原因直接和间接引起的灾害,是自然灾害中最为频繁而又严重的灾害。洱源气象灾害种类繁多,主要有干旱、暴雨、强对流(雷电)、大风、冰雹、寒潮、霜冻、大雾、道路结冰、等。
2. 暴雨:降雨强度和降雨量均相当大的雨,会引发洪涝、滑坡、泥石流等次生灾害。其标准为24小时内累积降雨量达50毫米或以上(≥50毫米),或者12小时内累积降雨达30毫米或以上(≥30毫米)。其中24小时内累积降雨大于等于100毫米小于250毫米(100毫米≤降雨<250毫米)的为大暴雨,24小时内累积降雨大于等于250毫米(≥250毫米)的为特大暴雨。
3. 暴雪:降雪强度和降雪量均相当大的雪,会对农牧业、交通、电力、通信设施等造成危害。其标准为24小时内纯雪累积降水量达10毫米或以上(≥10毫米),或12小时内纯雪累积降水量达6毫米或以上(≥6毫米)的固态降水。
4. 寒潮:极地或寒带的冷空气大规模向中低纬地区的侵袭活动。其带来的大风、降温等天气现象,会对农牧业、交通、人体健康、能源供应等造成危害。
5. 大风:指平均风力大于6级(>6级)、阵风风力大于7级(>7级)的风,会对农业、交通、水上作业、建筑设施、施工作业等造成危害。
6. 高温:是指日最高气温在35℃以上(>35℃)的天气现象,可能对农业、电力、人体健康等造成危害。
7. 霜冻:土壤表面或植物表面温度降到0℃或以下(≤0℃),导致植物损伤乃至死亡的气象灾害。
8. 大雾:贴近地面的大气中悬浮的微小水滴或冰晶使能见度显著降低的天气现象,会对交通、电力、人体健康等造成危害。
9. 道路结冰:是指由于低温,雨、雪、雾在道路冻结成冰的天气现象,可能对交通、电力、通信设施等造成危害。
10. 雷电:指伴有闪电和雷鸣的大气放电现象,常伴有强烈的阵风、局地强降水,有时还伴有冰雹、龙卷风。
11. 冰雹:也叫“雹”,是一种天气现象,指坚硬的球状、锥状或形状不规则的固态降水,会对农业、人身安全、室外设施等造成危害。
12. 干旱:指长期无雨或少雨导致土壤和空气干燥的现象,会对农牧业、林业、水利以及人畜饮水等造成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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