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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5251881C/2024-00347
  • 发文字号: 〔2023〕 号
  • 公文种类: 政策解读
  • 发文机关: 洱源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1667064231000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关于《洱源县县级政府储备粮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 洱源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01日
  • 来源: 洱源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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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人民政府于20221031日印发了《洱源县县级政府储备粮管理办法》(洱政规〔20225号),为便于各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相关内容,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县级政府储备粮是县级政府储备的重要方面,是保障全县粮食安全的重要物质基础。县级政府储备粮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对提升粮食安全、稳定粮食市场、保障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2016年《洱源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出台以来,我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但随着粮食安全形势的变化,需要更加完善的县级政府储备粮管理办法,不断加强县级政府储备粮计划统筹、贷款及财政补贴保障、承储制度落实。修订完善《洱源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十分必要。同时,根据省级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实施意见的要求,更名为《洱源县县级政府储备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制定本办法的可行性

为构建我县完备的粮食储备管理法律体系,建立统一、规范、有序的粮食储备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县级政府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充分发挥县级政府储备粮宏观调控作用,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云南省〈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规章制度,结合本县实际,在充分调研、征求意见、专家论证、政府决策的基础上,形成本《办法》。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有1052条,主要包括总则、计划、承储方式、储存、资金管理、轮换、动用、监督检查、责任追究、附则等内容。

(一)明确界定相关内容。包括《办法》的制定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县级政府储备粮的概念范畴、管理原则,相关政府部门、承储主体在县级政府储备粮管理中的职责等。

(二)健全管理体制机制。《办法》立足保障县级政府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按照计划、储存、轮换、动用等粮食收储流转过程,围绕强化内部管控和外部监督等重点,完善和细化各环节管理要求,做到既和上位法要求一致,又符合洱源县实际,全面规范和提升县级政府储备粮管理工作。

(三)压实责任落实任务。进一步压实党委、政府粮食安全的责任,明确落实党政同责要求,加强地方储备粮基础设施、质量检验能力和信息化建设,促进节粮减损,提高安全储粮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强化应急保供,明确县级政府储备中应建立一定规模的成品粮储备。

(四)严格监督管理。规定了严格的监管措施和相应的法律责任,明确相关部门职权和要素,注重利用现代网络信息技术加大对县级政府储备粮实施日常监管等内容,建立健全协同监管、信用监管机制,不断强化县级政府储备粮监管工作。

四、施行日期

《办法》的施行日期是2022121日。按照《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第二十七条有关规定,有效期为5年,20164月印发的《洱源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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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洱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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