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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5251881C/2024-01144
  • 发文字号: 〔2024〕 号
  • 公文种类: 政策解读
  • 发文机关: 洱源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1721082810000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洱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对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进行调整的决定》的政策解读

  • 洱源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16日
  • 来源: 洱源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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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认真贯彻《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的决定》(云政发〔20239号)精神,落实好省、州部署要求,避免乡镇在承接赋权事项过程中出现“接不住、管不好”的情况,确保赋权的有效性和精准性,洱源县印发了《关于对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进行调整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为便于各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更好理解相关内容,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现就文件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等解读如下:

一、《决定》起草的背景

2023年,洱源县印发了《关于公布乡镇行政职权和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的决定》。2024年,经对各乡镇承接赋权事项情况进行调研,避免乡镇在承接赋权事项过程中出现“接不住、管不好”的情况,确保赋权的有效性和精准性,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进行动态调整工作。

二、《决定》拟定的过程

根据“乡镇选取、部门评估、县级确定”的程序,由各乡镇对各自权力清单内的乡镇赋权事项进一步认真研究,进一步结合各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科学评估自身承接能力,针对“接不住、管不好”的问题,由乡镇自选,再由县级部门视各乡镇具体情况和行业工作提出评估意见,并经过两轮征求意见及合法性审查,拟定了《洱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对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进行调整的决定(报审稿)》,715日,《洱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对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进行调整的决定》正式印发执行。

三、《决定》包含的内容

(一)各乡镇调整后的赋权事项为:茈碧湖镇61项,邓川镇85项,右所镇74项,三营镇77项,牛街乡71项,凤羽镇78项,乔后镇80项,炼铁乡73项,西山乡68项。根据各乡镇实际情况,实行一乡镇一清单

(二)《决定》提出的具体要求。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认真履职尽责,抓紧做好工作衔接和落实。对赋权的事项,县级行业主管部门不再实施,对未赋权的事项,仍由县级行业主管部门继续实施。赋权事项调整后,县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乡镇开展业务指导和培训,及时解决承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乡镇要主动对接县级部门,熟悉业务办理流程,规范行使行政职权,确保赋权事项接得住、管得好,不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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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洱源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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