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15251881C/2023-00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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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源县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3-09-12   浏览次数:   【字体:

一、职能职责

(一)研究部署和检查督促全县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

(二)起草全县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有关规定及各项制度,并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和落实工作。

(三)分析、研究全县社会治安形势,掌握影响和危害全县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况,为县委、县人民政府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制定对策。

(四)领导、指导、督促、检查、组织、协调、参与侦查和处置全县重特大刑事犯罪、经济犯罪案件、重特大治安事件和骚乱。

(五)指导、监督和参与依法查处危害社会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六)指导、监督依法管理外国人和出入境工作,以及外国人在我县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七)领导、组织、协调和参与侦破走私、制造、贩卖、运输毒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犯罪案件,并组织开展禁种、禁吸毒品工作。

(八)领导、组织、协调和参与侦破森林、环保、食品药品刑事案件,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

(九)指导、监督、考察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指导、监督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等的管理与执法活动。

(十)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防范、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企事业保卫组织建设和业务工作。

(十一)维护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组织开展交通事故的查处工作。

(十二)组织实施全县公安机关的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及其他科学技术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十三)指导、监督、组织实施全县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服务工作。

(十四)指导、监督消防工作。。

(十五)组织实施对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六)制定公安机关人员培训、公安教育及公安宣传的方案,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

(十七)组织、指导、参与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民警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法违纪案件。

(十八)承担党和国家领导人、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以及重要外宾来大理考察调研访问活动期间的安全警卫。

(十九)承办州委、州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班子成员

洱源县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寸鹏基

洱源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普映林

洱源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段刚

洱源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鹏

洱源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杨春华

洱源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政委杨汝刚

洱源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四雄

洱源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艳杰

洱源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杜昭

洱源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政工监督室主任李利国

洱源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县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桓念松

洱源县公安局副局长、刑侦大队大队长李伟华

三、内设科室及下设机构

洱源县公安局设置28个内设机构。其中分别为:指挥中心、情报大队、政工监督室、警务保障室、督察大队、法制大队、国保大队、巡特警大队、网安大队、经侦大队、治安大队、刑侦大队、禁毒大队、交警大队、森林警察大队(环食药侦大队)、科信室、出入境管理大队、看守所、拘留所、茈碧湖派出所、右所派出所、三营派出所、邓川派出所、牛街派出所、凤羽派出所、乔后派出所、炼铁派出所、西山派出所。

四、办公地点

1、指挥中心、情报大队、政工监督室、警务保障室、督察大队、法制大队、国保大队、巡特警大队、网安大队、经侦大队、治安大队、刑侦大队、禁毒大队,办公地址:洱源县茈碧湖镇宁新路78号

2、交警大队,办公地址:洱源县茈碧湖镇文碧路与景观大道交叉口。

3、森林警察大队(环食药侦大队),办公地址:洱源县茈碧湖镇腾飞路32号。

4、看守所、拘留所,办公地址;洱源县三营镇永乐村委会墩子村。

5、茈碧湖派出所、右所派出所、三营派出所、邓川派出所、牛街派出所、凤羽派出所、乔后派出所、炼铁派出所、西山派出所,办公地址在各乡镇。

五、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冬季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夏季办公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应急值守部门24小时值班。

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72-5122361

节假日值班电话:0872-5122361

应急值班电话: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