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自然资源局
一、基本信息
县自然资源局为洱源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内设机构10个(办公室(含财务室)、法规股、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权益股、国土空间规划股(加挂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牌子)、行政审批股、地质勘察生态修复股、耕地保护监督股、矿产资源管理股、执法监督股)、自然资源所9个(9镇乡)、下属公益类事业单位5个(不动产登记中心、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执法监察大队、规划编制与信息中心)。设局长1名(兼任县自然资源总督查),副局长4名(不含兼职,副局长、县自然资源副总督查、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主任1名)。县自然资源局专职副总督查1名(副科级)。暂定编制3名。局机关在职在编52人、自然资源所在职在编23人。其中中共党员36人。
二、职能职责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
7.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
8.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9.负责管理地质勘查相关工作。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年度防治方案。
11.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12.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
13.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
14.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
15.统一领导和管理洱源县林业和草原局。
1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领导分工
罗池清:党组书记、局长、总督查(兼)。主持自然资源局党政全面工作。
段跃辉:党组成员、副局长、副总督查、县规委办主任。协助局长,分管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规划等工作。
具体分管国土空间规划股(城市规划股、村镇规划股、国土空间规划股、县规划编制与信息中心)。
负责学党史学习教育、过度开发建设治理攻坚战、营商环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双随机、一公开”相关工作。
负责对接联系三营镇、牛街乡自然资源工作。
闻建军: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县林业和草原局党政全面工作。
张亮宏:专职副总督查。协助局长,分管工会、矿山整治攻坚战等工作。抽调洱源县洱海流域转型发展指挥部。
具体分管工会。
负责矿山整治攻坚战、河长制、洱源县洱海流域转型发展指挥部过度开发治理攻坚战、矿山整治攻坚战工作。
王建彬:党组成员、县纪委监委驻县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负责县纪委监委派驻县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工作。
罗淑麟:副局长。协助局长,分管人事、共青团、妇女、办公室(含财务室)、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地质勘察管理、地质灾害防治、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国土测绘和后勤等工作。
具体分管办公室、地质勘察生态修复股(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地质勘查管理股)、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股、国土测绘股、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
负责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地质灾害项目、安全生产等相关工作。
负责对接联系乔后镇、炼铁乡自然资源工作。
赵 智:副局长。抽调洱源县西湖生态搬迁工作指挥部工作。
负责洱源县西湖生态搬迁工作指挥部西湖生态移民搬迁、用地保障相关工作。
尹子白:收储中心副主任。主持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工作。协助局长,分管耕地保护、土地整治、土地利用管理相关工作。
具体分管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权益股、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耕地保护监督股(耕地保护监督股、土地整理中心)。
负责县城留地安置、用地保障、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土地提质增效、土地整治项目和招商引资相关工作。
负责对接联系茈碧湖镇、凤羽镇自然资源工作。
杨 贵: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主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协助局长分管行政审批、土地事务所工作。
具体分管行政审批股、不动产登记中心、土地事务所。
负责对接联系西山乡自然资源工作。
张俊鹏:县规划与信息编制中心主任。协助局长,分管执法、矿业、矿产资源管理、政策法规、综治维稳、信访工作。
具体分管执法监督股(执法监督股、执法监察大队)、矿产资源管理股(矿产资源保护监督股、矿业权管理股)和法规股。
负责大棚房专项整治、扫黑除恶、反恐、缉枪治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地热水整治等相关工作。
负责对接联系邓川镇、右所镇自然资源工作。
四、单位地址和办公时间
名称:洱源县自然资源局
负责人姓名:罗池清
地址:大理州洱源县茈碧湖镇腾飞路011号
办公时间:8:00-11:30、14:00-17:30
工作日:除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外
五、联系电话
办公室电话:0872-5127205
办公室传真:0872-5127205
邮政编码:67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