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能职责
(一)履行《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规定本单位应行使的职责并督促、协调县级有关部门和镇乡贯彻执行。宣传,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
(二)对镇乡洱海流域保护管理机构实行工作统筹和业务指导,协调、督促县级有关部门履行洱海流域保护管理职责。
(三)编制和修订县洱海流域保护规划,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和措施,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四)会同相关部门对洱海流域由县级审批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提出审查意见。
(五)会同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县洱海流域从事生物引种驯化的物种繁殖。
(六)制定县级洱海流域保护治理权责清单、目标责任制度和考核制度。
(七)行使《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赋予的行政执法权,负责辖区内监管执法工作和牵头负责涉及县级各部门洱海保护执法职责的综合联动执法工作。建立健全洱海流域保护执法联合联动工作机制,制定执法清单、执法流程和工作程序。
(八)组织洱海保护治理的科研及信息化工作。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班子成员
局党组书记、局 长 柯灿东 主持县洱海流域管理局全面工作。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如玉 分管局办公室、财务室、县生态文明宣传教育管理中心。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寸海全 分管县洱海流域综合联动执法大队。负责河长制、林长制工作。
副局长 何桥越 分管县洱海保护投资开发运营有限责任公司、规划项目股。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副局长 王如芳 分管政策法规股、监督检查股、资源环境股、县环境保护信息中心。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工作。
三、内设股室
(一)办公室。协助局领导处理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文秘、人事财务、脱贫攻坚、文书档案、保密、会务及后勤保障等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规划项目股。负责组织编制县洱海流域保护治理中、长期规划,制定年度计划及实施方案等;统筹协调、督促指导镇乡和县级有关部门关于洱海保护治理规划项目的实施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监督检查股。负责做好各级督查、调研等协调配合工作。负责拟订县洱海保护治理目标责任制度,并对目标责任的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拟订县级洱海保护治理权责清单,督促有关部门履行洱海保护管理职责。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资源环境股。负责对县洱海流域范围的资源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县洱海流域从事生物引种驯化的物种繁殖。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政策法规股。宣传国家、省、州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适用于洱海流域保护的有关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会同相关部门对洱海流域由县级审批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提出审查意见。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办公地点
办公地点:洱源县茈碧湖镇腾飞路27号
五、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工作日:除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外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72-5126366
传真:0872-5126716
电子邮箱:eyxehlyglj@163.com
邮编:671200
洱源县洱海流域管理局
2023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