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能职责
(一)中共茈碧湖镇委员会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政府及本镇党代会的决议、决定。
2.讨论和决定本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
3.履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全面推进辖区内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领导镇级行政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行政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4.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各村(社区)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镇党委的基层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派驻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6.领导本镇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乡村振兴、民族宗教等工作。
7.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茈碧湖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以及同级党委的决定,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发布决定和命令。
2.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区域内的经济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行政工作。
3.组织实施直接面向群众、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组织实施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劳动就业服务、基本医疗卫生健康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落实移风易俗,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落实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劳动保障、优抚安置等政策和制度。
4.指导各村经济建设,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开展招商引资、组织收入、统计等工作,统筹做好企业服务工作、优化营商环境。做好镇财政管理和村级财务内审监督工作。完善对各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指导,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等工作的管理,依法履行农业发展、农村经营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土地管理、规划建设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职责。
5.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公共安全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健全完善网格管理,防范和化解社会风险和环境风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做好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公共安全等工作,提升安全事故防控、自然灾害防治能力。
6.加强基层民主建设,完善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推进村务公开,推进村民委员会自治。
7.统筹辖区内执法力量,协调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健全完善与县级相关部门综合执法协调机制。
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班子成员
周成忠:党委书记,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负责党的建设和党管武装工作。
杨银华: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政府全面工作。
首增林: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党的建设工作;负责政法、统战、综治维稳和信访、洱海流域保护管理、生态环境、水务、烤烟、组织人事、人才、干部教育、机关事务、老干、档案、机要保密等工作。
分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信访办、烟办、洱海流域管理所(环境保护服务中心)、水务组,联系派出所、司法所、工商联。
杨 挺:党委委员、人大主席,负责镇人大全面工作、工会工作。分管镇人大、群团办公室(工会)。联系镇总工会。
苏 敏: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负责镇纪委全面工作。分管镇纪委办公室。
赵汉忠: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党管武装工作;负责武装、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退役军人事务等工作。分管镇武装部、民政所(残联、老龄委)、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医疗保障工作)、退役军人事务服务站。
赵鹏军:党委委员、副镇长,负责发展和改革、财政、税务金融、审计统计、保险、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项目、教育体育、应急管理、消防电力、救灾、地震、气象、后勤保障等工作。分管经济发展办公室、项目办、财政所、安监办、统计站、双代管中心、消防站、党政办。联系中心校。
尹金涛:党委宣传委员,负责宣传思想、意识形态、对外宣传、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精神文明建设、商务及招商引资、团委、妇联、政协、社科、文联等工作。分管群团办公室(团委、妇联)、企业办、政协小组。
张万宇:副镇长、派出所所长,负责派出所全面工作、协助负责司法、综治维稳和信访工作。联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杨超:副镇长,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工作。分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科(农机)工作组、畜牧组、乡村振兴办。
自咏冬:副镇长,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卫生健康(计生)等工作。分管自然资源所、国土和村镇规划服务中心、农村公路管理所、防疫办、计生办、镇红十字会;联系卫生院。
李金峰:副镇长,负责文化和旅游、文化广电、工信和科技、科协、林业和草原、森林防火、民族宗教、市场监管、供销、科协等工作。分管文化旅游体育电视服务中心、镇林业组、食安办;联系市场监督管理分局。
王应宗:司法所所长,协助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抓好司法、综治维稳和信访具体工作;负责司法所全面工作,分管司法所。
四、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
1.茈碧湖镇党政办公室:负责全面从严治党、基层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宣传思想、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文明创建、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等工作。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具体履行机关日常党务政务、文秘、督办、电子政务、保密、财务及国有资产监管、后勤保障工作等职责。负责镇人大、政协、人民武装、工会、共青团、妇联、群团组织、“为民服务中心”等日常工作。负责组织人事、绩效考核、人事档案、机构编制、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指导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城市基层、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负责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法治宣传和建设、禁毒、反邪教等工作。负责来信来访、矛盾纠纷化解,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确保社会稳定。指导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2.茈碧湖镇经济发展办公室:承担经济发展计划、产业结构调整、自然资源管理、村镇规划建设、乡村公路管理、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林权管理、水利建设和水政管理、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招商引资、企业管理、统计、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市场监管、城镇管理等职责。
3.茈碧湖镇社会事务办公室:承担教育、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优抚安置、残疾人、慈善、殡葬、移民安置、食品药品安全、人口和计划生育、科技、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管理等职责。
4.茈碧湖镇乡村振兴办公室: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研究制定本镇乡村振兴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本乡镇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工作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项目规划、设计、论证和申报工作,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做好项目协调、管理和验收;负责做好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动态管理、档案管理、信息编报及小额信贷工作,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承担美丽乡村规划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
(二)事业单位
1.茈碧湖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辖区内农业、林业、水务工作,包括农业机械、农经、畜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农用物资、护林防火、水土保持、农村水利建设、防汛抗旱等服务性工作;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工作。
2.茈碧湖镇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服务中心:负责辖区内文化、旅游、广播电影电视、文物保护、群众性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3.茈碧湖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负责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村镇规划、农村建房管理、传统村落管理和保护利用、住房保障、城市棚户区改造、村镇公用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4.茈碧湖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负责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等服务性工作。
5.茈碧湖镇环境保护服务中心:负责辖区洱海保护治理、环保法规宣传,组织实施农村垃圾的清运处理,对污染和破坏环境行为进行监管,改善人居环境、环境保护、建设等服务性工作。
6.茈碧湖财政所:负责本单位财政预决算编制、预算公开、财务收支核算工作,并对各类专项资金进行监管;负责协调配合税务部门组织财政收入;负责强农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负责对本单位固定资产进行登记、处置核算管理;负责本镇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监管及村级财务收支行为规范监管。
四、办公地址
洱源县茈碧湖镇兴源路1号
五、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8:00—11:3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六、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872-5123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