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文化和旅游局
一、职能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和旅游工作方针政策,拟订全县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游规范性文件草案。
(二)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旅游整体形象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四)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
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县智慧旅游建设。
(七)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
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拟订文物、图书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图书工作。
(九)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
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十)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
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十一)指导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
(十二)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
(十三)负责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
(十四)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班子成员
杨 钧 党组书记、局长
张新华 党组成员、副局长、文物局局长
杨灼娟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克钧 副局长
李江梅 副局长
三、内设机构
洱源县文化和旅游局加挂洱源县文物局、洱源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牌子,设8个内设机构:综合办公室、艺术股、公共服务股、文化遗产股、产业发展和资源开发股、行业规范和市场管理股、智慧旅游和宣传推广股、综合执法大队。
四、办公地址
洱源县茈碧湖镇顺德路2号
五、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8:00—11:30,14:00—17:30(节假日除外)。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及传真:0872-5127149
电子邮箱:eywljb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