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9年1月22日大理州农业局农药管理暨农药经营许可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时限 (一)洱海流域区域邓川、右所、牛街、三营、茈碧湖和凤羽等6镇乡农药经营户务必于2019年3月10日前,按要求将申报材料报洱源县政务大厅农业窗口,逾期不予受理。 (二)西山、炼铁和乔后3镇乡农药经营户,务必于2019年5月31日前,按要求将申报材料报洱源县政务大厅农业窗口,逾期不予受理。 二、整治时限 (一)洱海流域区域邓川、右所、牛街、三营、茈碧湖和凤羽等6镇乡,于2019年4月1日起进行整治。对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仍继续经营农药的经营户,将依法予以取缔。 (二)西山、炼铁和乔后三镇乡,于2019年7月1日起进行整治。对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仍继续经营农药的农药经营户,将依法予以取缔。 三、对已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的经营户,在10日之内未安装使用“云南省农药数字监管平台”的,将注销农药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告 洱源县农业局 2019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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