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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招商合作局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 洱源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24日
  • 来源:洱源县招商合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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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的统一部署,2018612日至711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招商合作局开展了巡察,94日向我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到位”整改情况。

1.针对“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重视,未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学习计划,学习停留在表面,只满足于读原文,未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行安排部署,未结合实际进行深层次的学习,领会学习效果不明显”的问题。切实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部门工作实际抓好学习。一是制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计划表,开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学习专栏,每周开展学习活动,每月开展一次专题学习并进行讨论;二是根据学习内容和工作实际干部职工共撰写十九大精神学习心得8篇,做到在学习中领会精神实质,在工作中检验学习成果。

(二)关于“班子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整改情况。

1.针对“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关于招商引资、经济合作的方针政策不到位”的问题。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结合洱源实际和优势,科学制定招商引资相关办法措施,精准招商,确保招商引资工作稳步推进。一是制定的《洱源县加强和改进招商引资工作实施意见》(报审稿)、《洱源县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报审稿)已在洱源县十六届人民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上通过,并上报县委审定。二是全面开展精准招商相关工作,20181-10月,新引进项目15个,项目协议总投资69.01亿元,所有项目都已开工建设。三是围绕2018年州下达的任务目标,力争完成目标任务。四是组织镇乡和责任部门的分管领导及业务人员召开业务培训会。五是加强对企业的调研,深入北京市花木公司、新希望蝶泉乳业有限公司、洱源碧桂园房地产有限公司、洱源顺泰置业有限公司进行调研,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2.针对“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不到位、责任落实有差距”的问题。提升基层党建和脱贫攻坚、洱海保护治理“双推进”水平,始终把脱贫攻坚和洱海保护治理工作作为政治任务来抓,认真开展“挂包帮”“转走访”脱贫攻坚工作和“三清洁”、“河长制”工作为重点的洱海保护治理工作。每月至少深入挂钩户1次,开展“三清洁”“河长制”工作2次,加强扶贫相关政策知识的学习,做好挂钩村业务指导工作。

(三)关于“落实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责任制不力”整改情况。

1.针对“未建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机构,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领导分工未明确分管负责人,未见意识形态专题研究部署工作会议记录”的问题。一是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认真履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其他同志为成员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由领导组全面推进意识形态各项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制定《2018年度洱源县招商合作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推动工作落实。二是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我局意识形态工作,安排部署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三是结合招商工作及干部职工思想实际,抓好意识形态工作教育培训,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新理论成果的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始终坚定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持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的宣传教育,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制作主题宣传栏,观看中国梦专题片等方式,将宣传教育形成常态化。同时,招商干部认真抓好工作总结,不断创新工作措施办法,通过引进优质企业,促进洱源经济发展,用实际行动践行中国梦。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一)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有差距,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待加强”整改情况。

1.针对“领导班子抓党建作用发挥不充分,对党建工作谋划不足”的问题。一是切实增强抓党建促发展的思想意识,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克服重业务轻党建思想,抓好党建工作的安排部署。96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2018年下半年党建工作,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内容,将任务分解到人,以实实在在的行动促进党建工作落实。二是加大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按月制定学习计划,加强对《中国共产党章程》(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修订)、《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知识的学习,借助洱源县基层党建工作使用读本、下载党建知识微视频等学习载体,通过个人自学作笔记、集中学习进行讨论等方式,将知识学深、学透。将党建工作与招商工作做到同要求、同部署、同考核、同检查,做到“双推进”。实行党员挂钩项目制度、党员挂钩镇乡制度、党员联系企业制度和限时办结制度,将招商工作纳入党员积分管理制内容,确保党始终总揽招商引资全局,充分发挥党员在招商引资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激发全体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积极性,推动招商引资工作取得新的突破。

2.针对“党建材料档案管理不规范,未按要求进行归档整理”的问题。规范党建材料归档工作,严格按照县委组织部、县档案局《关于认真开展党建工作和组织工作档案标准化建设的通知》要求进行归档,采用“年度-归档内容-保管期限”分类法,将文件材料按形成的年度分开,参照《党建工作和组织工作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中确定的“党内学习教育、干部工作、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人才工作、自身建设”五个类别进行分类,将文件材料按照规定的不同保管期限进行分类保存。达到“卷件明确、期限准确、装订标准、编目清晰、盖号规范、排列有序、装具统一”标准化建设要求。

3.针对“‘三日合一活动开展不正常,未见党员活动日、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相关记录”的问题。认真开展党员活动日、支部主题党日、党费日活动,做到年度有计划,季度有安排,每月有活动,活动有纪实。制定洱源县招商合作局党支部“三日合一”活动实施方案,以每月1日固定为“三日合一”活动日,党支部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其他“支部主题党日”、“党员固定活动日”活动,但每月1日固定为“党费日”。使党员增强对“党费日”、“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重要性的认识,逐步把开展“党费日”、“党员固定活动日”等工作成为常态。

(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整改情况。

1.针对“民主生活会相互批评没有开门见山,以“建议”代替批评意见”的问题。全局班子成员深入开展自检自查,深刻反思,明确下轮民主生活会必须严格按照要求,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肃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的要求,以普通党员身份积极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认真征求意见建议,深入开展交心谈心,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确保“红红脸”、“出出汗”,民主生活会开出实效。规范管理使用党员证,认真记录组织生活会情况,严格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或其他党的会议上对有关事项进行说明的规定。

2.针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按要求认真召开支部大会,积极开展党员领导干部上党课活动,每季度至少上党课1次,切实提高党员干部职工的党性意识、组织意识和先锋意识,加强对党建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力度,提高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招商合作局党支部书记到挂钩村三营镇士登村讲授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党课,从新《条例》修订的原因、修订的内容、学习的重点、违反条例的典型案例几个方面全面、深刻地进行讲解,参会的10个支部29名党员同志深刻领会新《条例》的实质和内涵。

(三)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整改情况。

1.针对“部分大额资金使用未通过集体研究”的问题。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经局务会议研究决定,将我局大额资金下限定为3000元并列入洱源县招商合作局财务管理制度,在使用大额资金时,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确保事项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每月对财务情况进行分析,了解收支情况,掌握资金结余,研究用款计划,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合法、合规。

2.针对“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执行不到位”的问题。认真学习贯彻《云南省权利公开透明运行规定》,严格执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要求,严格议事程序。严格落实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在局务会等会议中,充分发扬民主,要求干部职工以主人翁的态度、对单位高度负责的态度,本着初心,积极发表意见,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主要领导末位表态。

3.针对“会议记录不规范”的问题。规范会议程序和会议记录,规范局长办公会、局务会、例会、“三会一课”、“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工会、妇联等会议进行分门别类记录,确保会议记录区分化、明确化。

(四)关于“党员教育管理有差距”整改情况。

1.针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深入、重安排轻落实”的问题。加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力度,制定《洱源县招商合作局党支部2018年度“两学一做”常态会制度化学习计划》、《洱源县招商合作局2018年度干部职工个人学习计划》,认真按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习计划和个人学习计划进行学习,扎实推进学习教育,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确保取得学习实效。

2.针对“党员积分制管理流于形式”的问题。严格执行党员积分制管理,认真进行讨论分析,完善《党员积分管理统计表》,制定科学完善的党员考核评价体系,加分项涉及4方面16项具体内容,扣分项涉及6项具体内容,明确了一票否决的情况,进一步完善党员积分评价机制,确保评价有依据、分数有材料支撑,并将《党员积分管理统计表》上墙,营造争先比优良好氛围,实现党员日常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确保党员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

3.针对“党员日常管理不到位”的问题。规范党员干部日常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党员管理相关规定,认真梳理单位党员情况,结合部门实际签订党员目标管理责任书,目前签订了5份党建责任书。2名编外人员党组织关系转入招商合作局党支部。随着2位同志的党组织关系的转入,我局党支部党员人数达7名,进一步充实壮大了洱源县招商合作局党支部党员队伍。

(五)关于“决策程序不规范”整改情况。

1.针对“重大事项未通过局长办公会研究,以例会学习代替行政会议决策”的问题。建立健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决策事项要做到事前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酝酿充分,决策过程严格按照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集体研究讨论决定,提高民主决策水平,进一步规范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

(六)关于“股室负责人任用程序不规范”整改情况。

1.针对“人事任免未经正式会议研究讨论,未印发成正式文件,没有相关谈话记录”的问题。要求新任命的股室长在11月份内作自任职以来的述职报告,以弥补任前未进行谈话的不足。今后将严格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从严选人用人,认真落实选人用人制度,严格履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集体研究、任前谈话等程序和要求,规范选人用人程序。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一)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整改情况。

1.针对“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未有效落实,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有差距,抓班子带队伍力度不够,未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问题。一是切实把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树立正确的监督理念,强化监督意识,建立健全监督体制与机制,推动党内监督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常态化。二是加强党的领导,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强化责任担当,加大从源头上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力度,进一步规范政商交往行为,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制定的《关于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实施意见》(报审稿)已在洱源县十六届人民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上通过,并上报县委审定。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做到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2.针对“干部廉政谈话未形成常态化,未建立廉政谈话提醒制度,对干部职工出现迟到早退等问题没有及时谈话提醒”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常态化谈话提醒,认真落实廉政谈话提醒制度,注重从思想和行动上,解决干部职工扎实推动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1031日,开展了县招商合作局廉政提醒谈话,对班子成员、股室负责人进行了1次集体廉政谈话。二是认真开展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分管股室长、股室长与股室职工每年廉政谈话2次,使“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

(二)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差距”整改情况。

1.针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压力传导减弱,存在上紧下松的现象”的问题。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调整充实洱源县招商合作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班子及成员常态化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018年以来,共召开3次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细化和量化责任目标,明确工作措施,制定《洱源县招商合作局党风廉政宣传工作计划》,经常性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加大对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力度,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落实。

2.针对“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主动、不到位”的问题。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结合岗位实际,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10份,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签,分管领导与分管的股室负责人签,股室负责人与股室干部签,层层签订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职责,定期与分管联系股室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管副局长与办公室和招商股、项目开发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次,与分管股室长进行廉政谈话2次。进一步增强担当和责任意识,加强对分管股室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3.针对“‘三公开’工作不规范”的问题。严格按要求推进“三公开”工作,推进党务、政务和财务公开。每年决算、预算、“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已在洱源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和单位公示栏上进行公开,并按要求将2018年预算在云南省财政厅门户网站上公开;党费收缴情况,按季度在单位公示栏上公开。

(三)关于“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力”整改情况。

1.针对“会计核算不规范,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一是健全完善《洱源县招商合作局财务管理制度》,将我局大额资金下限定为3000元,并列入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每月对财务情况进行分析,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落到实处,坚持依法依规做好财务工作。二是加强资金和财务人员的管理,加大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对财务人员管理教育培训,将会计和出纳两个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形成相互牵制,提高业务技能水平和审核把关的能力,杜绝不规范的开支行为。

2.针对“未严格实行公务卡结算,现金支出情况时有发生”的问题。按照《洱源县财政局关于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等要求,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特殊情况不用公务卡结算必须说明原因并附情况说明。

3.针对“未对制度进行研究分析、制度建而不全”的问题。一是切实提高对制度建设重要性的认识,结合单位实际,全面梳理管理制度,目前我局制定公务接待等11项制度,对财务管理制度、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学习制度等3项制度进一步完善,健全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新制定了工作制度、会议制度等8项制度,废除了不适应当前形势和要求的会议费管理制度。二是加强招商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招商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提高精准招商引资能力。三是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实行目标管理,依法办事、按章行事,真正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科学机制。

(四)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整改情况。

针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的问题,一是认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州县党委实施办法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进一步提高廉洁从政意识。二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拒绝无函接待,强化监督和审核工作,加强对票据的审查,规范支出行为。三是严格执行《洱源县招商合作局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四是严格按照《大理州委办公室、大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杜绝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72-5120928;电子邮箱eyzsj13142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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